这两天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家暴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回溯到2010年9月1日,杭州首部反家暴法规——《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次明确了公安、民政、卫生和教育等部门的具体职责。
5年多过去了,杭州在反家暴方面出现了哪些变化?
城乡结合部家暴现场多浦沿怀孕5个月准妈妈昨天向妇联求救
"2016年1月到2月整个杭州市通过110报警平台有关家暴投诉案件是:500多起!”今天上午,在市妇联举办的《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上,承接市妇联反家暴项目的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王楠主任给出了这么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王楠告诉记者,杭州的家暴案中,当事人以外来务工家庭、流动人口居多,城乡结合一带占比在70%左右,如滨江的浦沿、西湖的蒋村、双浦、三墩等,其中浦沿最多,从1月1日到2月29共收到13起家暴报警案例。
就在昨天,《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一天,浦沿一位怀孕5个月的准妈妈仍常被丈夫打,向妇联求救。
记者了解到,家暴在城市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也存在,但是比例较小。一方为本地人,一方为外地人家庭家暴案件占比比较大。
赌博、出轨、酗酒等恶习成家暴主因多数妻子为孩子、家庭选择隐忍
2015年5月开始,杭州市妇女权益部联合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通过110报警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52起家暴疑难案件进行跟踪。近一年的跟踪,王楠发现:施暴方多有赌博、出轨、酗酒等恶习;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凌晨;男女家庭经济地位不平等,如男是本地人,女方是外地人家庭等。
在52起疑难案件,其中受害人要求离婚的仅7件,占13%,不愿意离婚的受害人,有的是为了孩子维系家庭,有些是经济上依附施害方,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加以控制甚至判刑受害方往往并不愿意。
浙江中铭律师事物所苏迪亚律师分享了他曾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妻子受丈夫长期家暴,寻求法律援助,最终还是担心丈夫如果因家暴行为判刑,儿子以后当兵、就业将受到影响而放弃说。
"告戒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腰”
王楠说,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前,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其实是很大的难度的。今天在《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现场,法案中涉及的"告戒书”和"人生保护令”两款法条,引发了法律界和妇联专家的热议。
实际上,"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杭州已有实例。"杭州有位女性,十多年来因遭遇家庭暴力报警30多次,去年她向妇联求助,妇联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派出律师帮她起诉离婚。在这个案子上,杭州法院首次因家庭暴力而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殴打、威胁女方,妨碍女方正常生活。”杭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陶陶说。
新法还创设了告诫书制度。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同时,对已经被告诫过的加害人,二次暴力的将从重处罚,告诫书还可作为法庭证据,从而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市妇联信访室(钱江路426号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A楼613)工作日每天都有专门的律师或心理咨询师接待来访的妇女群众,市民也可以拨打12338-2维权热线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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