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詹程开 通讯员 西法)明知自己名下的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女老板竟然伙同他人将车辆进行抵押借款。
昨天,这名女老板被提起公诉,案子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
女老板晏某今年45岁,湖南岳阳人,她也是浙江两家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吃紧,2013年,晏某以自己的名义和名下的两家公司作担保,向郭某借款215万元。
后来,由于晏某无法按时还款,郭某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向西湖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请,将晏某名下和公司名下共四辆车子,以及一处房产进行查封。
查封没过2个月,晏某在明知车辆被查封的情况下,伙同陈某将其中一辆路虎和一辆奔驰作为抵押物交付给李某,向李某借款70万元,之后,她归还了郭某50万元。
晏某逾期未归还李某欠款,致使这两辆抵押的车辆无法被追回,给郭某造成了重大损失。
在接受调查时,晏某曾一口咬定自己对名下车辆被查封一事毫不知情,直到后来才松口。
庭审中,晏某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急于还款,以为能通过变卖车辆盘活资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
昨天,西湖法院当庭判决,对晏某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钱报记者了解到,因为当时女老板拒不交出名下车辆,法院执行局没有办法实际控制车辆,所以对车辆采取的是“动态查封”形式,主要是在车管所里进行登记备案,限制车辆的过户。也就是说,被查封的车辆,实际上还在女老板手中,她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检察官告诉记者,查看一辆车是否被法院查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到车管所进行查询,因为车管所对所有被查封的车辆都有相应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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