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3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史一方)从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将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在主城区范围内,原由市住保房管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已停止受理。周一、5月31日(周二),由市国土资源局各办证窗口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在6月1日起统一发放。
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目前仍按原登记办理,但也将在2016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日期及相关事宜另行通告。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出于便民考虑,市国土资源局在设置办证窗口时,充分考虑与住保房管、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其中市民之家、平海大厦、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有三家部门同时入驻,可实现“一站式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等登记申请,可当场办结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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