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渔区内,使用网目尺寸只有5毫米的网具将小鱼小虾“一网打尽”的渔老大林某终于栽了!
在台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他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这是浙江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海洋渔业部门行政执法的一个例子。
昨天,浙江省检察院表示,他们6月24日制定方案,在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海洋渔业执法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在全国尚属首次。
以舟山群岛为代表的浙江渔场是世界著名的四大渔场之一,从上世纪末开始,由于过度的捕捞和严重的污染,鱼类资源已经到了濒临枯竭的地步。为扭转“东海无鱼”困局,2014年浙江启动渔场修复振兴计划,但大多以行政处罚为主,效果不甚理想。
为加大整治力度,防止以罚代刑,浙江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6月-12月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阶段性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这次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重点是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海洋环境犯罪两类犯罪,其重点监督的情形为:
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案件只做行政处罚,未移送公安(边防、海警)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边防、海警)机关对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退回、不予受理的;
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以直接入海排污等方式,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该移送不移送,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
有关行政执法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
截至目前,浙江检察机关已监督海洋渔业部门向公安(边防、海警),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件48人,公安(边防、海警)已立案15件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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