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对危险物品 实施临时性安全管理措施
2016年08月18日 08:36:23
来源:
每日商报
昨天,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危险物品实施临时性安全管理措施。
《决定》明确,禁止购买、运输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制爆化学品、涉爆易制毒化学品。禁止销售火药动力的射钉器(弹)和实施爆破作业、持枪狩猎、射击训练等活动。同时暂停放射性物品的移动使用。
对于管制刀具将一律封存,不得销售。在绕城公路以内区域销售其他危险性刀具的,经营者应当查验购买人的身份证件,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及购买刀具的品种、数量和用途,禁止向未成年人、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身份不明的人员销售。若发现有行为异常或精神异常的人员购买,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决定》提出,个人在绕城公路以内区域购买散装汽油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证明;若是单位购买,应持单位证明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同时,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还应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人员及货物出入检查登记、负责人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并每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情况。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决定》还明确,一方面要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另一方面,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标签:
危险品;管理
责任编辑:
冯一伦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