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直射会瞬间致盲 视力最快恢复也要两秒
这段时间相当于司机在闭眼开车
昨晚,摄影记者严嘉俊和同事陈中秋在单位楼下的空地上,模拟体验了一次长时间看远光灯的实验。
严嘉俊说:“当陈中秋打开车子的近光灯时,蹲在车前的我并没有特别大的刺激感,也能清楚观察到周围的物体。但是当灯光切换到远光灯时,眼睛一下子受到强烈的刺激,下意识地闭了下眼,睁开眼睛后,汽车周围的东西瞬间就没法看清。大概20秒后,眼睛就开始酸起来,不由自主地眨眼睛,以缓解眼睛的不适。在看了一分钟后,我感觉眼睛开始有些疼起来,再转身看周围的东西时,会出现光斑。回到办公室后,眼睛还很不舒服,一时缓不过来。”
浙大国际医院眼科高医生说,人眼在受到车灯强光刺激时,瞳孔由正常的5到8毫米左右自动收缩为1毫米甚至更小,使进光量减少到原来的1/30以上,会车后由于瞳孔来不及回复,进光量骤减,会出现类似夜盲的现象。
这种影响最长可持续几分钟,最快也要持续几秒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本来在夜晚光线较弱的情况下,对来车的车速以及车距的判断力比白天光线充足时会打折扣,如果再碰到远光灯迎面直射,司机对于来车车速和车距感知力就会有更大下降。”
国内外许多研究机构调查证明,夜晚行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司机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司机的视力、反应力及周边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恢复也要2秒以上。当后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从而缩小前车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前车想并线或转弯,很难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养成不要乱开远光灯的好习惯
杭州交警表示,去年12月25日,杭州市人大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
交警说,但相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滥用远光灯的取证相对难一些。
在平时的查处中,滥用远光灯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刚刚开车下高速的司机(高速公路夜间大多没有路灯,有些路段需要打开远光灯行驶),开进市区忘了关远光灯。
第二种是一些外地牌照司机,在当地行车中没有养成及时关远光灯的习惯。
第三种是对车子不太熟悉,其中女司机较多,有些人被交警拦下,提醒把远光灯关了,但他们压根儿不知道远光灯在哪里,远光灯标志是哪一个。
还有一类人,自己开车不会主动使用远光灯,可是发现对面来车开着远光灯,他们一时气愤,也开起远光灯和对方对射,这样不仅自己的视线受到影响,也会让对方瞬间致盲,影响自己的行车安全。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闪一下提醒,千万不要对射。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二、路况不熟,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迅速恢复到近光灯;
三、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四、在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五、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进隧道行驶,开启远光灯,遇车辆交会,提前变换为近光灯。(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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