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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说起远光灯,大家夜间行驶都会用到它,但很多人又往往忘了如何正确使用它。稍有驾驶经历者,对这样的情景应该都不陌生,夜晚在道路上行驶,迎着对面刺目的远光灯,瞬间有盲瞎的感觉。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镜头一
地点:椒江屷崦岭路段
江西来的郑先生在椒江开出租车已经四五年了,对晚上很多司机开远光灯的陋习,开晚班的他深恶痛绝。
"路上开远光灯的司机很多。”郑先生说,特别是时间晚了,路上的车变少,他们反而更小心,因为有时对向来车打着远光灯,晃得你看不清前方路况。
郑先生说,城区虽然灯光照明都比较好,但也有相对较暗的区域,比如屷崦岭这一段路,晚上一些出租车司机都会尽量避开。"那边是山脚,即使有路灯,也偏暗。如果有司机在交会车时不切换远近光灯,就会晃得你看不清路。”
"前两天,我就被晃了一次。”郑先生说,3月7日晚上,他载着客人从建设路往枫南小区开,路过屷崦岭路段时,他注意到对向车道有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就闪了一下对方,提醒对方切换远近光灯,但是对方始终开着远光灯。
郑先生只能放慢车速,等对方车开过去以后,他突然注意到前面有人在骑车,急忙刹车,还好郑先生车速不快,不过双方都吓了一跳。"强光照射下,看不清人影。”
郑先生说,遇到不关远光灯的情况,确实让人恼火,有时都想去骂对方一顿,或者也将自己的远光灯打开,也晃一下对方。但是也只是想一想,真这么干,大家都不安全。
镜头二
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景元西苑小区
胡女士的家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景元西苑小区。除了工作,她日常有个习惯,即每天晚上七八点在小区里快走一小时。
"小区环境很好,很适合早晚锻炼。但有一点很让人心烦,一些居民在小区里开车习惯使用远光灯,让人觉得走在小区也没有安全感。”胡女士说起了3月8日晚上她在小区散步时的遭遇。
当晚7点,胡女士开始在小区散步。半小时后,当她走过小区西面拐角处时,迎面突然有两束强光刺来,眼睛顿时睁不开了。"我马上用手把眼睛挡住,但车主毫无反应,依旧开着远光灯,向我这个方向开来。为了安全,我只能尽量往旁边的绿化带走,再转身躲避远光灯。等车过去后,我才又回到道路上来。”
胡女士说,客观来讲,小区的路灯确实不太亮,但打开近光灯并把车速降下来,还是可以看清楚前方情况的,不是非要开远光灯。"再退一步讲,在光线不好的地方,开一下远光灯,警示一下路中间和两侧居民,以防出现意外,大家都能理解。但如果进了小区还长时间开着远光灯,那就让人气愤了。”
胡女士告诉记者,在小区里开远光灯的车主不在少数,出来锻炼时,几乎总能碰到几辆打着四个灯的车。在她看来,小区道路不像街上的公路,多数都比较狭窄,路边还有植物、座椅等各类基础设施,"车主一打远光灯,我们就往旁边退,难保不会撞到自己。”
镜头三
地点:世纪联华市府大道店周边
3月9日晚,从市行政大楼始往世纪联华市府大道店行走,路上车辆很多。虽然市府大道道路宽敞,路况良好,但记者发现,仍有不少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记者估算了一下,经过的车子至少有一半开着远光灯。
"这条路车很多,最害怕突然一束刺眼的远光灯照过来。”车主黄女士说,她很讨厌在夜间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只管方便自己,却给别人制造了麻烦。假如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会车时一定要关闭远光灯,或者闪一下也是可以的。
另外,记者发现,不仅是机动车,部分三轮助力车的灯光也很刺眼。在世纪联华入口处,停着十余辆三轮助力车等客,记者经过时,对面又开来一辆三轮助力车,灯光刺眼。
"现在有些营运的三轮助力车改装了大灯。”一位出租车司机说,这些改装的大灯灯光很亮,特别是这些三轮助力车有时要在偏僻小路上走,一旦灯光晃到人,很容易出事故。
市民吐槽
市民李先生:我是近视眼,晚上遇到远光灯都有一种光芒万丈的感觉,眼前一片光柱,所以我最讨厌远光灯。有一天晚上开车回家,对面开来一辆车,对方开着远光灯晃得我眼前一片光亮,我急忙减速刹车,只见车前面几米处有一个行人横穿马路,着实吓了一大跳。这次以后,我晚上都不太敢开车出去了。
市民郭先生:我每天下班都是骑公共自行车回家,有时加班晚了,在路上骑车就很烦,路上各种远光灯照得人眼花。在车多的时候,即使在非机动车道上骑,也不得不放慢速度,甚至停下来休息,实在是看不清路,不小心就会撞到行人,万一撞到老人或者小孩,也是件麻烦事。
出租车司机方先生:我开出租车有些年头了,以前是在其他城市,这两天才来到台州。会车时,我会使用近光灯,但是遇到对方主动变灯的车辆很少,而且乱用远光灯的车都开得挺快。我最反感的是改装了氙气大灯的车,改装了不要紧,还滥用。
市民罗女士:后方来车开着远光灯也很危险,遇到路口要转弯,我都要看一眼后视镜,但就是这么一眼,也会被后车的车灯闪到,再注意到前方,总有那么两三秒钟眼前是黑的,这其实很危险,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希望交警部门能好好整治一下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各位驾驶员也要注意自己的驾驶习惯,提高自身的素质,出了事故,就晚了。
对症下"药”
放慢车速比开远光灯更有助安全
对远光灯的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严格规定。即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然而,根据全市各县(市、区)交警的日常执勤情况来看,滥用远光灯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该问题,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日趋完善,因此晚间行车放慢车速要比开启远光灯更有助于安全。
该负责人建议,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即时切换。而在大雾天气则不要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同时,要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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