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本以为欠工人的工资是小事,没想到竟触犯了法律!”12月25日,身陷囹圄的某企业女老板陈某流下悔恨的泪水。
今年40岁的陈某在市区经营一家工具制造企业,2014年之前企业运营较好,订单排到了2015年年底。去年7月,陈某经不住别人的游说和高息引诱,把780万元钱分多次借了出去,本来和对方说好只借两个月,到去年9月中旬归还,但到期后对方却联系不上了。
借出去的钱无法回笼,借别人的钱却是要归还的,陈某只有抵押房产、汽车等资产,又拆借了500来万,把即将到期的债务还了。而此时,企业账上剩余资金已经不够发放当月员工工资了。另外,陈某还背负着1000多万元的债务。
为了躲避债务,陈某一不做二不休,取出了自己账户上的25万元现金,匆匆离开了金华,从此销声匿迹。
今年2月,两个月未结算工资的43名企业员工到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并向江南公安分局秋滨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十分重视,专门组织警力,多方调查。不久前,终于在江苏无锡发现了陈某的踪迹,并在12月16日将陈某成功抓获。经审讯,陈某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供认不纬,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江南警方今年来已对5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警方提醒:眼下正值年终岁尾,容易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事件,广大企业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欠薪逃匿、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都属于恶意欠薪,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不要心存幻想逃避打击。要做有良心老板,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要欠薪。欠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应主动投案自首,尽快还清所欠员工薪酬,争取从宽处理。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