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通道内停车被收费,可!公共停车泊位被占用,不可!
2016年02月24日 15:50:13
来源:
金华晚报
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私家车多了,停车问题随之而来。近日,有市民来电反映,在市区江北一通道内停车,明明没有停车泊位,可依然有人收取停车费。也有市民称,有人将公共泊位占为己有,这种行为缺乏社会公德。到底停车收费是否合理?私占泊位如何处置?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无泊位收取停车费属业委会管辖
市民李女士来电称,在婺城区解放东路311号西华广场通道,有人乱收停车费。
李女士说,该处是没有停车泊位的,前两天,她去停车,结果被收了7元停车费。该收费人员没有穿任何工作制服,也没有戴袖章。她想知道,这里没有停车泊位的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了解后答复,经查,该停车场位于两街雅堂公寓、西华广场、禾嘉苑之间的小区道路两边的停车泊位,属两街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范围。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定价,并已做好明码标价。停车泊位划定问题已联系业委会及辖区西市街居委会,建议其做好泊位划定。
塑料三角桩拦着私自占用公共泊位
市民钱先生来电称,在金华开发区碧云路92号门前,有两个公共停车泊位,结果被人用两个塑料三角桩拦着,不准其他车辆停放。他认为,如果是公共泊位就该方便市民停放,不可占为己有。
金华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江南大队派出队员到现场查看,将这两个三角桩归还店家,并劝导下次不允许放置,也不能私自占用公共泊位。该店家表示接受。
标签:
停车;收费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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