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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一台电脑就可以来金华创业
2016年03月07日 05:47:48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朱浙萍

  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朱浙萍)让创业者带一台电脑就可以来金华创业,近日,金华市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将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简称"科创资金”),加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力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软硬环境,该意见自今年3月17日起施行。

  《意见》支持科技大市场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科技大市场建设和运营。入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实际合作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按15%比例给予补助。

  鼓励设立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新设当年每家给予20万元资助,以后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将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制度、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等"一大波红包”,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鼓励发展众创空间,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意见》鼓励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共同建设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排名前30%的,给予最高30万元/家的资助。

  鼓励发展科技孵化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围绕五大千亿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的市级平台,按其新增仪器、设备、软件等投入的30%给予资助,最高100万元。

  《意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经审核确认年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的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研发机构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含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列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资助。

  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含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标签: 创业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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