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5月30日讯(钱江晚报见习记者 何贤君)新买的房子,住了4年多,没想到检测室内甲醛,发现还是超标。这两天,看着这份室内空气检测报告,永康的程女士大感意外。
由于装修时家里不少家具都是在家具店定做的,于是,她怀疑问题出在这些家具上。可是,四年过去了,索赔能成功吗?
业主:
入住新居4年多,8岁儿子经常掉头发
程女士的这套房子在永康城区,是2011年买的,面积70多平方,其中主卧约15平方。
这年9月28日,程女士到当地一家品牌家具店,定做了卧室衣柜、衣柜上方顶柜若干、储物柜一个、书桌一张,还有客厅的电视机柜、鞋柜、杂物柜等,总共花了约1.2133万元。
11月初,店方送货上门安装好。2012年1月份,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入住新居过春节。
可是,从2014年4月份起,程女士常感觉胸口发闷、体质虚弱,体重也从原来的104斤直降到92斤。
从去年7月起,她到多家医院检查治疗,花去医药费2万元左右,可症状依然没有明显改善。
更让她担心的是,与此同时,8岁儿子头顶开始掉头发。夫妻俩四处求医,先后花去医药费3万元左右,孩子头顶才长出一些新头发。
医院专家提醒:可能是室内甲醛超标。
于是,今年5月16日,程女士委托浙江某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对家中的主卧室、客厅、小房间的空气进行了检测,5月20日,该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主卧室和客厅甲醛含量分别为为0.144mg/m3、0.123mg/m3,超过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0.08mg/m3这一标准。
店家:
无法证明甲醛超标是因本店销售的家具所致
看到这个结果,程女士觉得很难接受,“四年多了,甲醛竟然还超标,害得我和儿子都得了病。”她认为,家具店有不开推卸的责任,必须赔偿。
于是,5月24日,程女士手持检测报告和医院的病历发票,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局12315,要求该家具店退还定做家具的全部货款,承担检测费用,同时赔偿母子两人的医药费5万元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合计7.47万元。
收到投诉后,家具店坚称他们的家具没有质量问题。
“她家里的家具,除了有我们店里定做,还有其他家具,不是在我们这定做的,比如主卧室的一张床、木地板和客厅的一套布沙发等,这些家具也可能含甲醛。”店主李先生要求将其定做的家具拿去检测,“如果还是检测出甲醛超标,我们肯定负责到底。”
市场监管局:
商家有举证义务,如不能举证,则不能免责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想证明甲醛超标与自家家具无关,店主李先生负有举证的义务。
“如果李先生不能证明与己无关,家具店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不能免责。”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
考虑到举证难的事实,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搁置争议,在难以分清责任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通过调节,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李先生退还投诉人定做家具款1.2133万元,承担本次检测费用700元,承担程女士和孩子的医疗费用5167元,合计1.8万元。
李先生承诺在5月27日24时之前转账到程女士的指定账户。5月28日,程女士致电12315称:退款1.8万元已到账。
见习记者 何贤君 通讯员 翁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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