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4日讯(蒋懿鸣/文)“您好,先坐一下,还有几起事故需要审批一下,您稍等一会。”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郑绍勤正在电脑前审核全市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一大早,他与往常一样,在电脑前忙碌起来。
“叮铃铃……”审批期间,郑绍勤三次被打进来的电话打断。电话间隙,郑绍勤边忙边说,“实在不好意思,我还得再忙一会,您先喝水。”
这时,一位街道办主任走进郑绍勤的办公室,与他商议如何调解处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前前后后参与协调多次,当事双方互不退让,还是要引导他们走法律诉讼程序……”郑绍勤说。
街道办主任走后没多久,郑绍勤又接待了另一起交通事故的家属,倾听他们的诉求,给予法律方面的咨询与解答。一阵忙碌后,他的脑门、脖子上挂着汗珠,汗水浸湿了他的警服——54岁的他,工作起来,劲头一点不输年轻人。
遇到重大事故善后调解,他要一遍遍反复做思想工作
郑绍勤分管事故中队,涉及疑难事故案件的处理、法制工作、群众信访接待等工作。
有重大事故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有疑难事故直接参与,中队里有处理不了的案子配合指导中队处理。
在外人看来,交警系统事故处理岗位是一个肥差,说情的、送礼的应该不少。其实不然,事故处理岗位是交警中最繁忙、压力最大的岗位。“我以前也是事故处理民警,能体谅基层民警的辛苦。现在路面车辆多,事故发生后的矛盾大,群众的诉求高,一旦处理方式不稳妥、处理结果不公平合理,则容易引发纠纷。”郑绍勤说,工作中必须依法按程序,公平公正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现在各中队有处置不了的疑难案件,第一个会打电话给郑绍勤寻求帮助,他也乐意出面处理。“对基层民警有求必应,疑难案件帮忙研判分析,一起化解应对。”
郑绍勤把自己手中的权利,看作是一把“宝剑”。“这把‘宝剑’只有在人民的监督和爱护下才有可能闪耀出动人的光彩;否则就会生锈、变质,最终伤害自己。”在工作中,他也确确实实是这么做的。
6月底,浦兰线55KM处发生一起货车碾压行人致死事故,经现场勘查与认定,该起事故司机负全责,次日被刑拘。车主与受害者家属因事故善后协商发生争吵推搡,双方矛盾一度激化。郑绍勤得知这一情况后,反复给受害者家属做思想工作:“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事情已经发生并无力挽回,当务之急是走法律途径处理……”
郑绍勤召集当事双方坐下来协商,经过三番五次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受害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重大事故的处理经常要反反复复做工作,有的人不按法律,只讲权益、不讲责任,这就要一遍遍向他们做解释,以理服人。”郑绍勤坦言,在事故处理中,有时候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是最无奈的。
为追查一名肇事者,他挨家挨户走访三天
“事故处理拖不得,只要有人来找我,我都接待,不回避。”郑绍勤说,我们一年处理大小事故数百起,但普通群众一生可能就碰见一两起,每一起事故的处理关乎群众切身的利益,必须尽快处理。
桌上的一本笔记本上,郑绍勤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他经手处理的每一起事故,时间、车型、车牌号、路线图、事故现场方位等等。
去年5月,指挥中心接到一位路人报警称:“在诸葛路段,一位老人受伤倒在地上。”民警赶往事故现场时,经现场勘查了解到老人骑着三轮车,被不明电瓶车撞倒,电瓶车驶离现场,肇事者逃逸。民警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经检查,老人肋骨骨折。
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者,该路段又无视频监控,也没有车辆撞击的碎片。现场勘查没有一丁点的线索,寻找交通肇事者似大海捞针,侦破难度非常大。
中队民警向郑绍勤寻求帮助,郑绍勤随即带领民警在附近村庄走访排查,获知村口有一监控探头,根据时间推算,确定了一辆肇事电瓶车,但视频监控画面模糊不清,不能确定肇事者。
郑绍勤再次询问受害老人肇事者的体貌特征、口音,并挨家挨户地走访。一片一片地走,拿着照片给村民辨认。经过三天走访,终于找到了破损的电瓶车并抓获了肇事者,肇事者也当即承认那天路上发生了事故。
“老民警也不能卖老,得尽心尽力把本职工作做好。”郑绍勤常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工作起来,郑绍勤可谓忘我,有时刚端起饭碗,接到电话又赶到现场。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无论是假日还是深更半夜,警情就是命令,有重大事故又飞速赶赴现场。
郑绍勤的女儿在外地读书,7年里他只去过一次女儿的学校。“开学第一天送她去,之后再也没去过了,现在女儿都毕业了。”谈及家庭,郑绍勤不免有一些愧疚,“好在妻子、女儿还是比较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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