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禁止晾晒稻谷协助清理温情执法
2016年12月11日 16:17:29
来源:
金华日报
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 12月8日下午,金华开发区汤溪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巡查到金西大道时,发现有人占用道路晾晒稻谷,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阻正在晒谷物的村民。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道路上碾压、晾晒农作物。由于村民晾晒的谷物数量多,占地面积较大,执法大队召集全队人员协助村民清理装运稻谷。
标签:
温情;执法大队;谷物;稻谷;村民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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