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今,大家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征信记录,但对于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这样的行为,有人可能会觉得,只要车子还没年检,能拖则拖,从没想过有一天征信会因此受影响。而对于一些更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少数当事人还会抱有这样的想法,例如醉驾,就算抓到了也只是罚款拘留吊销驾照,拘留期满后我还是条好汉。
还抱着这样想法的人一定要注意了!今后,针对毒驾等29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去年,杭州市公安局在市信用办的协调下,联合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文明办等10余部门,开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可行性、操作性、法律依据、后果等开展深入调研,历时近两年,形成《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于今年10月24日正式印发。
昨天,从杭州交警事故对策处了解到,《备忘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有关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如果当事人为企业的,那么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将受到失信惩戒。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车辆所在单位和负责人也要受到影响。
具体惩戒的方式,由市公安局每月将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转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单位在办理相关领域业务时,登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人员的交通安全信用信息,按照备忘录的要求实施惩戒,并及时将信息推送市信用办。对部分纳入“交通违法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行为信息,市公安交警局每年两次在“信用杭州”网站对外公布。截至目前,已在“信用杭州”网站公示178条。
举个例子,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当事人,如果你驾驶的是工程运输车辆,将被禁止再进入工程渣土运输市场;所在的企业将被降低交通运输相关领域信用评级;如果是公务员,将受到党政纪相关处分;各个行业的专业类车辆也将被禁止进行驾驶。
不过,交通安全惩戒信用信息是有期限的,即自公布之日起五年有效。有效期满后,该类信息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后台保存,不再作为惩戒依据供各部门查询使用。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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