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国家制定2300元扶贫标准后,浙江省出台了4600元的扶贫标准。记者昨天从嘉兴市农经局获悉,2015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11000元,同比增长21%,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较好地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
去年,嘉兴市农经局加强与市扶贫办成员单位的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系,围绕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扎实推进兜底救助、产业开发、培训就业、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社会帮扶等扶贫帮扶工作,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态势。
"扶贫,需要‘对症下药’。”嘉兴市农经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全省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我市首先对数据采集内容和方法进行培训,完成省级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的动态调整,并做好低收入农户类别的甄别,按照已纳入低保、应纳入低保、扶贫帮扶等三类对象,分别制订扶持措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市农经局会同市统计局开展扶贫统计监测督查,督促各地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层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分析评估。
扶贫工作,兜底救助是关键。我市农经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收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将家庭条件较差、生活比较困难、基本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尽可能纳入低保。自2014年11月,我市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统筹,低保标准统一为每月588元,2015年11月开始又提高到664元。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867户、1876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9819万元,人均补差为489.53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人均15元标准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完善即时结报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金融救助已成为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市向低收入农户发放具有身份识别和金融服务功能的丰收爱心卡,着力缓解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短缺困难。全省扶贫小额信贷暨丰收爱心卡推广工作会议后,我市各级农办主动与当地农信联社沟通对接,制订丰收爱心卡发放工作方案,制订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协调。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已发放丰收爱心卡3.46万张,发卡率71%以上;丰收爱心卡贷款116户,贷款余额554万元;扶贫小额贷款215户,贷款余额1198万元。
产业发展壮大,先富带动后富。我市培育发展一批能够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农业扶贫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鼓励和扶持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生态高效农业。创新和完善农业经营主体联系帮扶低收入农户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等形式,帮扶和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如平湖市新仓镇实施了"一村一大棚”的帮扶计划,新仓镇共出资70余万元,在8个村搭建了45个扶贫大棚,免费提供给45位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开展送种子、送技术等帮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就业又增收。我市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为主抓手,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优先安排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低收入农户免费培训,促进低收入农户转产转业。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就业服务和援助,推动农村劳务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引导低收入农户参与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市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234家,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24893人,人均月工资1470元,评选认定22家示范性农村劳务合作社,发放一次性补助171万元。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并采取政府购买的办法,将这些岗位优先安排给低收入农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尤其对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残疾人(户)优先考虑,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进村达标率为100%。
引导全社会扶贫,凝聚扶贫合力。我市巩固党政主导的结对帮扶机制,结合机关单位与新农村结对共建工作和"1+X”组团帮扶活动,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单位结对帮扶制度。推行干部驻村形式,协助基层组织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体系,实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引导企业、慈善机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济困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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