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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暖 高速公路汽车自燃事故频发 高速交警支招化解
2016年03月16日 10:49:5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康行远 通讯员 徐海峰 陈飞超

  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3月15日8时11分许, 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收费站内有一辆小轿车起火化为灰烬。据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一大队统计,入春以来,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段已经发生5起汽车自燃事故,车辆涉及轿车以及货车。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随着气温升高,汽车自燃几率也将大大增加,要做好日常防范工作。一旦发生车辆自燃,驾驶者千万不要惊慌,只要方法得当处理及时,就会把危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据了解,3月15日8时11分许,高速交警嘉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收费站内有一辆小轿车起火了,接警民警一听是在收费站内起火,意识到险情更加严重,立即通知了消防部门和执勤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浙F牌照的红色老款马自达轿车停于收费站超宽车道内,熊熊大火已经将这辆轿车吞没了,消防队员正在对轿车实施灭火。

  据该车驾驶员小陆说,车子是朋友的,从嘉兴市区行驶到嘉兴段收费站取通行卡的时候,发现车子有异常,下来一看后面已经起火了,于是赶忙报警。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见有车辆起火连忙取出收费站内的灭火器帮忙灭火,但是火势越来越大,灭火器完全压制不住红色轿车的火势。119消防车到了才把火势完全扑灭,但是红色轿车已经变成灰烬了。

  经高速交警进一步询问,这辆红色马自达轿车是2006年1月买的,车辆行驶时间已经有10年有余,而且有些部位还改装过。所幸车上人员没事,但是收费通道内的一台自动发卡机器烧坏了,价值30万元左右。

  据高速交警一大队统计,入春以来,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段已经发生5起汽车自燃事故,车辆涉及轿车以及货车。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车辆使用人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非常必要,这是预防机动车火灾最重要的手段;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最好不要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和检查保质期。

  车辆着火怎么办?对此,高速交警提醒,一旦发生车辆自燃,驾驶者千万不要惊慌,只要方法得当处理及时,就会把危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发生火灾以后,不论火灾大小,一定要及时向119报警。并在报警时向119的接警人员说明实际情况,同时保护好现场;有的保险合同上写明"车辆本身自燃不在赔付范围之内。”但有的保险合同就将车辆自燃包括在保险责任内。

标签: 自燃;汽车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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