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我是市区一所高中的高二学生,下个月就要进行选考科目的考试了,我发现自己选考的物理学科近期遇到了瓶颈,请问高三时,我能不能换选一门?”"听说国家出最新高考加分政策了,学科竞赛全国得奖者以那个时间点作为加分依据,分值又是多少?”"往届毕业生参加明年高考,是不是一定要重新选考过?选考科目两年的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高考三项考试这周就要举行了,下个月又是新高考的学考选考,随着6月高考季的临近,不少考生和家长纷纷致电本报,要求了解有关新旧高考的最新政策,为此,记者将高考问题进行了整理,专门向省、市教育考试部门进行了咨询。
学考和选考:
科目一经选定,不可以调整
根据我省新高考试点方案,高中学考科目共有13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日、俄、德、法、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最后3门由各市组织实施,外语参加全国考试,其余科目全省统考。选考科目每个考生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中选3门作为自己的高考选考科目,每科最多可考两次,成绩两年有效。
上述科目,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就要明确是作为学考科目还是选考科目,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发现某一门学科成绩一直上不去,但已经选定作为学考或选考的科目,就不能变化调整。
两年的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退两年来计算的。如果考生2017年参加统一高考,那么其外语和选考科目必须是2015年6月7日及以后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才有效。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20分
记者了解到,根据日前教育部官网明确的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将不超过20分。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会执行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具体的落地政策将在本月底招生工作会议后公布。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的内容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不超过5分。具体为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其他方面,如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
往届生、社会人员如何参加新高考?
今年是老高考的最后一年,明年就是新高考了。新旧高考交替之际,一些准备不足的考生往往考虑"再战”,到时候他们就是往届生甚至是社会人员了。他们之中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是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人员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两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成绩无效。第二类人员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两门高考必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原来的科目再考)。总之,在保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两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
往届生、社会人员参加新高考,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多元选拔模式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模式中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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