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与检察机关密切联动,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率先完成20余个法庭数字化改造……据悉,2015年以来,桐乡人民法院勇于改革创新,在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础上,推进多项改革措施,提高审案、结案质效,成效显著。记者昨天从桐乡法院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新收案件同比增加22.6%,同期结案率达109.45%,在全省各县级基层法院中位列首位。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今年5月9日上午,桐乡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侯立伟审理了3起醉驾致人轻伤、车损的简易刑事案件。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官依法当庭对3人作出相应判罚,迅速审结了3起案件。
据悉,2015年8月,桐乡法院刑庭联合市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操作分工的通知》,该机制对刑事速裁案件进行明确,也细化了法、检两个机关的工作分工。
侯立伟告诉记者,轻微刑事快速办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且被告人认罪、其本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法定刑在3年以下(含缓刑、管制、拘役、单处罚金)的危险驾驶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等一些刑事案件。而对于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可实行程序适度简化,譬如统一简式刑事判决书模版,简化或省略控辩、举证、质证等流程,提升判案效果明显。据统计,仅今年4月,桐乡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审结案件172起,其中133起适用简易程序,90余起通过“速裁”机制审理。
对轻微刑事案件引入速裁机制,只是桐乡法院在改革创新,提升案件审、结质效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桐乡法院不断完善民商事审判季度例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审判管理及上诉发改案件实行通报及差错案件评定制度,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另一方面,该院还积极处置长期未结案件,对办理时间超过12个月的案件逐案提交省委会评析认定是否构成拖延办案,并将结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促进办案效率提升。
信息化改革服务庭审记录
日前,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因涉嫌醉驾被起诉。不过,庭审现场却没了书记员的踪影,庭审过程均由电子化录音录像的“数字法庭”负责“记录”。
据悉,2013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庭审记录改革。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庭审记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桐乡法院于去年12月底在嘉兴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全院20余个法庭的数字化改造。
“‘数字法庭’以录音、录像的方式避免了因记录错误、理解差异、记录不全等原因产生的纠纷,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庭审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科技手段,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来记录庭审,不仅能确保庭审记录的绝对真实,又能使“公正”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与此同时,书记员被“解放”出来,全面提升了法院审案、结案效率。
然而,通过“数字法庭”负责记录“无笔录庭审”并非能全面取代书记员的职能。据了解,书记员仍然肩负着全程记录法官命令、核实到庭证人身份、记录回避申请事项等工作。
据统计,今年1至4月,桐乡法院同期开庭2799起案件,其中1651起案件通过“数字法庭”进行庭审记录,逾5成案件使用“数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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