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3日讯 5月1日,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这意味着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试点全面铺开后,减税降负的效果究竟如何呢?据嘉兴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中,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一大亮点,也是减税力度最大的部分。无论是制造业、商业还是房地产业等,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其中最典型的建筑物就是住宅和商业营业用房;而构筑物主要指道路、桥梁、隧道等建造物。不动产的特点就是资本投入较大,且属于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必需的资产和设备。
“在本次‘营改增’之前,不动产是无法抵扣的,给企业的运营造成一定的负担。‘营改增’后,随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全部纳入到抵扣链条中,不动产抵扣得以实现。”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抵扣的减负效应首先体现在进项税额的增加上。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就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当期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与应纳税额成反比,“营改增”后,企业进项税额来源更多。以嘉兴市为例,“营改增”两个月来,不动产销售实现463亿元,抵减税款近6000万元。不动产抵扣既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又降低了资金流紧张的工业企业税款,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福利。
与此同时,由于得以抵扣的进项税源来源增多,各行业税负比“营改增”前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嘉兴亚特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园林专用工具、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零配件,年销售额达到10亿多元人民币。“营改增”两个月,该公司仅不动产抵扣一项,就增加进项税额97.82万元。该公司财务经理表示,“营改增”后,企业投入2亿多元人民币新建研发中心和办公楼,有三分之一的工程项目投资得以进项税额抵扣,极大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紧张状况。
“从我们的调查来看,‘营改增’减负效应带来的是企业资金流的增加,这样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必然有扩大投资的倾向,以获取更多的发展后劲。”嘉兴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原来我们企业还在犹豫是否要扩大投资,随着‘营改增’的开展,公司管理层坚定了扩大投资的信念,购入新的办公楼宇,3个月就增加不动产抵扣税额210.71万元。”嘉兴清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告诉记者。
此外,“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制度中不规范部分的滤除作用也不容忽视。据悉,“营改增”后,增值税链条已全部打通,行业上下游企业出于降低税负的目的,必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大增。而由于增值税税制的要求,在经营中企业需要建立规范明晰的财务制度和运行标准,才能够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将逐步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
数据显示,嘉兴市“营改增”两个月来,仅不动产抵扣一项,就增加进项税额近6000万元,惠及41个行业的226户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减税降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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