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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私家车上塞小广告,青田一公司被罚1万元
2016年05月25日 05:56:0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通讯员 吴瑶雯 叶浩然 记者 盛伟

  浙江在线5月25日讯(通讯员 吴瑶雯 叶浩然 记者 盛伟)

  投资理财、二手车买卖、代开发票……几乎每一位车主,都被小广告骚扰过。这些小卡片,卡在车门缝里、夹在雨刮器上,很让人头疼。

  近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对塞小广告的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该局一位负责人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罚款是依据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丽水首次使用该法查处“垃圾广告”。

  今年3月中旬,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多辆路边停靠汽车的雨刮器下都摆放着某公司的宣传卡片。

  宣传卡片正反两面均印有内容,正面为某公司理财、车贷等业务的介绍,反面为临时停车使用的联络号码牌。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停靠的汽车及广告宣传卡片进行了拍照取证。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车主,确定该公司向汽车发放广告的行为,并未经车主同意。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新《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经过研究讨论,决定对乱发小广告的公司罚款1万元。

  “我相信随着新《广告法》的实行,一定会对此类广告发布行为有所约束。”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不仅是在车窗上塞广告,在居民家的门缝里塞传单、群发广告短信也都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市民若是被此类垃圾广告骚扰了,都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标签: 执法人员;小广告;车主;垃圾广告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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