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丽水市所辖景宁县、龙泉市、庆元县和云和县反馈意见后,四地党委高度重视,逐条逐项积极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严管重点领域
景宁县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出台严控工程变更等10余项政策,共开展“小金库”、涉农资金等专项整治7次。
龙泉市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邀请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17项,规范政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融资担保等领域的监督管理。
庆元县针对林业、水利系统发生的“塌方式”腐败,深入剖析,并启动对政府分管领导和现任局党组书记的提醒谈话和对林业局先后两任分管党组副书记、水利局分管党组副书记的问责程序,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云和县组织开展国有固定资产专项调查,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事务监督委员会基本工作规程(试行)》,在13个国有企业建立监督委员会。同时,在50个事业单位、18个中小学建立监督委员会。
严惩农村腐败
景宁县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和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受理举报件175件,梳理问题线索28条次,立案审查违纪问题54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539.05万元。
龙泉市制定《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近年来反映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线索55条,立案查处该类问题12件,涉及农村党员干部18人,挽回经济损失52.7万元。
庆元县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检查9次,审计120个村共2.91亿元资金的使用情况,查处违规违纪案件4起,3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1.25万元。加强管理涉农专项资金、查处腐败问题,出台《庆元县农业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立案调查违纪农村党员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云和县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目前正核查已发现的57个问题线索。集中整治农村基层腐败,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10名。
严抓作风纪律
景宁县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紧抓重要节点、关键人群,共开展监督检查33次,发现问题10起,处理2人,约谈“一把手”4人,下发通报5期。
龙泉市出台《机关工作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完善社区和农村作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紧盯年节假期,聚焦“四风”新动向,共查处违纪违规行为37起,29名干部被党政纪处分并实名通报。
庆元县全额清退县住建局、五大堡乡等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检查,组织全县186家单位自查自纠,全额清退了违规发放的1.14万元津补贴。
云和县开展单位食堂“四风”专项整治行动,下发食堂廉政“十不准”制度板,公布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巩固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成果,重点围绕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严格干部任用
景宁县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等制度,规范选拔任用。针对干部工作单位与行政、工资关系不一致问题,建立干部人事调动行政、编制与工资关系同步联动办理制度,实行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实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龙泉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采取清理规范超配干部、重新核定领导职数、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及到事业单位任职等方式,消化整改干部超编超配、混岗使用等问题。
庆元县针对“选用干部不够严谨”问题,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和“两次函告”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切实做好意向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
云和县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清单的操作办法》和《云和县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县委常委班子和县委组织部班子先后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整改现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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