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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造血功能” 鼓了农民“钱袋子” 龙泉资金互助破解贷款难
2016年12月06日 15:11:20 来源: 丽水日报 记者 钟根清 通讯员 练丹 叶萍

  浙江在线12月6日讯 “贷款方便,手续简便,资金互助会对我创业帮助真的很大。”日前,提起自己的创业成功之路,龙泉市竹垟畲族乡山溪口村村民叶庭满兴奋地说,资金互助会成了他坚强的后盾。

  去年年初,叶庭满在30亩山林上经营起了自己的家庭农场。当时事业刚起步,资金很紧张,村里刚好成立资金互助会,于是他就向互助会贷款了2万元,并购买了5000只雏鸡,经过一年细心培育,去年年底销售了2000只鹊山鸡,收入达到了25万元。今年,他准备将自己的家庭农场再扩大,又向资金互助会贷款了2万元。

  2007年,龙泉市成功开展村级资金互助会试点工作,2013年开展乡镇一级资金互助会联合会试点工作,并于去年建立市级扶贫资金互助会联合会,着力破解农民贷款难题,成为全国金融扶贫的重要创新举措。

  互助资金使用中产生的占用费收益,在扣除风险准备金后,10%用于试点村扶贫公益事业,20%作为公积金转入互助资金本金,30%用于互助会工作经费,40%用于会员股份分红。这不仅有利于财政扶贫资金发挥长效作用,还能维持互助会日常运行,大大提高了互助资金循环周转使用绩效和互助会的长效运行。

  金田民族村6位村民向互助会借款9万元,与马来西亚客商合资创办了以订单加工、营销一体模式的来料加工基地,吸纳了30多位村民务工,人均年增收3万多元,走出了一条帮扶创业,带动群众就业致富的好路子,得到了国务院、省扶贫办的肯定。

  在实践过程中,为加大资金互助会风险防控,龙泉完善互助会借款担保、抵押制度,坚持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款资格审查、借款审批、借款保证、合同签订、借款发放和回收手续,确保互助资金“借得出、能收回、有绩效”。

  “村级扶贫资金互助会,是金融扶贫的一种创新。”龙泉市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资金互助会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发展生产的热情,使一大批短、平、快,贴近低收入农户生产实际的小项目在互助资金的带动下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得到了试点村广大农户的普遍称赞。

  据统计,截至目前,龙泉市已建成村级资金互助会77个,市级资金互助联合会1个,乡级资金互助联合会1个,市级来料加工资金互助会1个,乡级来料加工资金互助会1个,累计发放借款4908.31万元,受益3788户,有效助推了农民增收致富。


标签: 龙泉;贷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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