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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病故后 他将1000多万元共有房产擅自处置
2015年11月06日 10:35:30 来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王琳

  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60多岁的徐女士委托宁波某律师事务所办理其外孙小王的继承事宜,结果却让她大惊失色:她女儿名下的三套房产竟全被转移了!

  10多年前,徐女士的女儿林某带着年幼的儿子和王某结婚,婚后两人一起打拼积累了不少财富。2012年8月初,林某因病去世,未成年的儿子小王一直跟着继父王某生活。可今年2月,王某在农历除夕夜将小王赶出了家门。

  徐女士希望王某能够继续抚养小王到成年,遭到拒绝。她只好求助于律师,希望让外孙继承其母亲的遗产。

  林某到底留下了哪些遗产?承办律师调查后发现了一些疑点:在林某去世后不久,2012年9月和10月,林某名下的两套房产均变更到了王某名下。2013年3月,王某将另一套林某名下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这3套房产价值1000多万元。

  经调查,王某向房产部门提供了3份委托“公证书”,表明林某“委托”王某作为她的全权代理人处理房产更名事宜。“公证书”出具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

  承办律师感到很困惑:林某为何不给未成年的儿子留一份遗产?

  今年8月,承办律师向出证单位宁波市天一公证处查询这3份“公证书”的真实性。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仔细核实,结果发现3份“公证书”与该处实际办理的同样编号的公证书的申请人、事项内容、时间、公证员均不符,显然是伪造的,遂报了警。

  警方立案后,对涉案的“公证书”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是:三份“公证书”上的公证员签名印章印文、公证处印章印文、公证处钢印印文均与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的印章印文不同。

  10月30日,王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依法逮捕。

标签: 房产;继承;处置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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