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昨天是海曙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年度账单公示首日,记者走访了海曙区世纪城、菱池、中宪等数个小区,在小区的宣传窗或楼道口等显著位置都看到了《收支状况表》。
去年11月底,市住建委起草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后,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关注起小区物业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而这些现在都可以从公示账单中找出答案。
在世纪城小区的宣传栏前,《收支状况表》一经贴出,马上吸引了几位路过的业主注意。记者看到,表格分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表》2张,每张表格都由10余个项目组成。
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业主对账单公示情况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公示的内容都经过业委会的专业仔细审核,以确保阳光财务能起到实效。
"公共能耗费21万余元包括了值班室、监控室、水泵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水、电,还有我们小区内的27部电梯的电费。”业委会主任傅永年正向一名有疑问的业主解释账单里的内容。他特地请教过业委会中负责财务审计的委员,以备接受业主的提问。
他告诉记者,担任业委会主任3年以来,对公示数据产生疑问的业主较少,遇到对表格内项目不理解的业主,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就会向业主进行解释。
据了解,海曙区目前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即将部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用来补贴物业服务费不足,盈亏则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负。
记者在世纪城小区的《收支状况表》中看到,2015年的停车费、经营用房租金和广告收入等收益共计24.6万余元,悉数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推行财务公示制度,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收支状况的透明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助于缓解物居矛盾。”海曙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按规定进行阳光公示的物业企业,将被取消项目的评优评先、老小区奖励补贴的资格,无物业的自治小区业委会也应进行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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