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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为何管不住公墓天价收费 民政局表态只能帮助协商
2016年04月07日 15:26:09 来源: 宁波晚报 边城雨

  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我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对于墓地管理方形同敲诈的行为,真的没有人治得了吗?”4月4日,本报关于市民和管理方为天价墓地修理费起争执的报道刊出后,新闻热线87777777接到了至少8通类似电话。"也不是没投诉过,相关部门一句‘墓地价格已放开,只能调解’就堵回来了。价格放开就不去监管和查处,这算不算懒政不作为?”市民忻先生说。

  维修一下墓地比重新买还贵

  忻先生父母的坟也在鄞州某公墓,去年公墓管理者找到他,说坟因为台风损坏了,让他付5万元的维修费。经过讨价还价,对方把价格降到了3.5万元。"买一个才不到3万元,修一下比买还贵,不知道天下有没有这个理?”忻先生说。

  市民周先生爷爷奶奶的墓地在五乡一家私营公墓,上次因台风损坏,管理方开口说修修要四五万。见他嫌贵,还建议说,干脆另外买下面小一点的,便宜点只要3.5万。对此,周先生打了比方:"难道房子倒了,房产商没有责任,还要业主拿出钱再买一套?”由于他拒绝付款,现在问题还在僵持着。

  与忻先生以及周先生有类似遭遇的人不少,他们说,墓地管理方收取修理费,虽然有明码标价,但是价格奇高。当提出缴纳一定的进场费或管理费自己维修时,都被拒绝了,这让他们有一种被敲诈的感觉。

  对于拒绝墓主自行修缮的理由,五乡墓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打了个比方:"就像你到饭店吃饭,却自己带着菜,饭店老板会干吗?”

  早就有规定利润不得超过15%

  记者找到了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台风"杜鹃”过后,宁波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6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就是针对去年台风造成墓区损坏的情况而制定的。

  记者看到,《通知》里提到:各地应该严格执行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政策,完善公墓建设配套设施,并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按规定提取公墓维护经费,并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

  而早在2012年,宁波市物价局、民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就明确规定:维修费标准由用户与公墓单位根据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和不超过15%利润协商确定,并签订维修合同。公墓单位应当明码标价,并由价格主管部门监管。

  原则如此,日常操作又怎么样呢?

  民政局自我定位只是中间人

  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很坚决:"价格放开绝不意味着可以任性地坐地起价。公墓单位要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执行有关价格政策。市民如果发现公墓经营管理单位有乱收维护费等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我们会第一时间前往查处。”

  具体到有无接到过市民投诉,处理结果如何等详细情况,他表示会让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记者转而联系了鄞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公墓收取修理费的问题,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他们也很难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管理。只能扮演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帮着去协商解决。

  "个案容易解决,但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也在建议,上级部门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出台相应的细则规定,可供具体执行。

  对于为什么不能让墓主自己去维修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说了一句大实话:"墓地的土地取得途径不一样,作为承包人来讲,肯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再加上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因此不提倡自行维修。”

  编后

  关于公墓维修收费乱象,近年来几乎每个清明节都会见诸报端,却从未有过动真格的整治行动。

  价格放开不是理由。经营者的利润有没有超过合理范畴明眼人都看得出,无非就是利用垄断地位宰割弱势的墓主而已。值得警惕的是其垄断优势的由来,到底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如舆论所说"要好好查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相关单位是不是该出来讲个明白?

标签: 墓地;天价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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