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这首来自我国近现代教育家、书法家于右任所写的《望大陆》,深刻表达着他的思乡之情,也道出了数十万"台湾老兵”漂洋过海后的离乡之痛。
直到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的政策,越来越多的"台湾老兵”踏上了返乡寻亲路,实现了"落叶归根”、"魂归故里”的夙愿。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了解到,现有8名已故甬籍"台湾老兵”急需寻亲继承遗产。□通讯员王旭
已故台湾老兵遗产认领期将近
急需在甬亲人继承遗产
这份已故老兵的名单来自浙江省台湾同胞接待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浙江省台办所属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浙江省台属继承其已故亲人在台遗产。
记者了解到,已故老兵遗产主要由个人财产和余额退伍金两部分组成,按照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去台老兵过世后,个人财产3年内、余额退伍金5年内为认领有效期,过期无人认领,将被收回。
"根据这些已故老兵的去世时间来看,一些人寻亲的有效时间已非常紧迫。”宁波市台胞台属联谊会负责人王旭告诉记者,"台湾老兵”去世后,财产立即被当地政府封存了。一旦有他们在宁波的亲人明确可取得继承权,一定要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因为地域关系,在认亲阶段可能要花上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曾经就发生过好不容易帮已故老兵找到了亲人,但已经超过了有效期的遗憾。
王旭向记者介绍认亲的过程,首先,大陆的亲人要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亲属关系,由公证机关将公证材料寄往省公证协会,再由省公证协会寄给海基会。同时,台属还要委托公证机关,由他们将这些材料转交给台湾律师。这两份材料必须一致。然后,再向台湾当地的法院提出申请。在提供给台湾方面的资料中,要有能证明认亲者与"台湾老兵”关系的资料,比如家谱、合影、信件、祖坟的墓碑照片等。法院认可后,才能处理去世老兵的骨灰和遗产。
新闻
背景
1987年台湾开放大陆探亲政策
不少老兵实现"叶落归根”夙愿
记者了解到,在上个世纪40年代末,因为历史原因,很多老兵远去台湾。从那以后,台湾当局长期严守"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以严刑峻法禁止退伍军人返回大陆,直到1987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1987年10月,台湾当局宣布"荣民弟兄”可以返回大陆探亲,结束了两岸近40年不相往来的历史。同年12月,第一批台湾老兵踏上了返乡寻亲路。此后,30多年间,一批又一批"台湾老兵”,踏上了返乡寻亲之路。
虽然有些老兵实现了叶落归根,但还是有许多"老兵”始终无法与家乡的亲人取得联系。他们在台湾均有遗产、退伍金,但在台湾没有直系亲属。而他们的遗愿是希望骨灰被家乡亲人领回,并安葬在家乡,能与父母亲人地下长相伴。
急寻在甬亲人的
已故"台湾老兵”
周少康1929年12月25日出生
史美孚1929年10月15日出生
洪宝荣1929年3月8日出生
蒋金康1926年1月15日出生
胡绳武1928年6月28日出生
林兴祥1930年1月1日出生
邱岳明1932年11月12日出生
周根才1930年9月16日出生
如果您是知情者,您有上述去台老兵的在甬亲人信息,请立即与市台办联系,联系电话:0574-8918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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