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从9月30日起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2016年05月25日 09:01:00
来源:
宁波日报
浙江在线5月25日讯 昨天上午,全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据悉,预计到今年9月30日,全市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凯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奕君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慈溪,去年12月31日起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开始执行4项配套政策。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流动,社会反应平稳,群众反响较好。
会议总结并分享了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开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户口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领域配套制度等五项改革。
会议强调,今年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要有四大突破:第一,到今年6月30日前,市级层面制定或推动出台教育、就业、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快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第二,到今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意见》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到今年9月30日,全市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第四,到今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
标签:
户口
责任编辑:
石潇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