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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争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 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全覆盖
2020年末实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全覆盖
2016年08月26日 08:27:55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 包凌雁 通讯员 梁伟

  浙江在线8月26日讯 诚信是立城之本,信用是城市发展环境之基。在积极争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之际,我市即将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将实现“六大全覆盖”。

  全市已有133380家企业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证照的申领,占总数的近一半;6601家社会组织、所有事业单位法人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已经完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主体工作。为了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我市正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宁波企业“五证合一”登记暂行规定》,力争在2017年末,实现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终身不变的唯一信用代码。

  目前,我市已为近1000万实有人口建立了公共信用档案,基本实现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全覆盖。今年年底将基本实现所有法人公共信用档案全覆盖。到2020年末,我市将全面实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全覆盖。

  当前,“信用宁波”网公示专栏已覆盖了法院、国税、出入境、安监、旅游、质监、环保、市场监管、公安、人社、检察等11个行业领域的“黑名单”,今年年底失信“黑名单”将覆盖20个行业领域。到2020年末,全市要在4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实现全覆盖。

  为了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全覆盖。我市即将印发《宁波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将“双公示”信息在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和“信用宁波”网公开。

  据了解,《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我省将建立与现代治理体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对此,市发改委副主任华弼天表示,我市已经具备了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条件。我市将按照“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构建信用城市建设宁波模式,尽早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

标签: 诚信;示范;城市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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