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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民宿(农家乐) 宁波已有多地出台相关规定
2016年08月29日 09:11:07 来源: 东南商报 东南商报记者 鲁威 通讯员 周索妍

  象山方家岙村农家乐。(资料照片)

  浙江在线8月29日讯 近日,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这也是浙江省首部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据了解,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该规定界定了民宿(农家乐)的范围,并明确规定民宿(农家乐)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出来将有利于提升民宿(农家乐)的治安消防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建筑面积不能超800平方米

  这次发布的《规定》对民宿(农家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民宿(农家乐)位于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其规模为单栋房屋客房数量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此外,规定了民宿(农家乐)应办理的治安消防手续。民宿(农家乐)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只需提供下列这些简单的资料:《浙江省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民宿、农家乐)》、《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位于乡村或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证明文件;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客房、内部通道、消防设施等分布及面积的平面示意图。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批准特种行业许可的,许可证上应当备注民宿(农家乐)。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民宿(农家乐)在治安消防方面需要注意事项以及基本要求。

  我市已有多地出台相关规定

  近几年,我市民宿(农家乐)在市场需求推动和政策暖风频吹的背景下,仅去年一年,就新增床位2072张,建成民宿集聚区19个,让游客有了更多的选择。

  从去年起,江北、奉化等地以及宁波旅游部门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民宿规范建设经营。

  奉化共有20多家民宿,大部分集中于大堰。昨天,奉化消防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奉化出台了《奉化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对民宿有了严格的界定,并且对民宿的申办审批流程、民宿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开设民宿的各项安全标准及要求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以前民宿业主办证需要跑多个地方审批。这次省里出台相关规定后,业主就方便多了,直接带着资料到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办理即可。”奉化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去年奉化相关部门参考了湖州、长兴等地的先进管理经验,所以奉化的管理办法与这次省里出台的相关规定非常接近,不过相比之下,此次规定的标准更高。

  除了奉化,去年我市旅游部门也出台了特色客栈地方标准,指导民宿客栈建设。江北也编制了《民宿客栈联合审批要求》《民宿客栈联合审批指南》《民宿客栈联合审批流程》等文件,对民宿客栈联合审批运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指南,并于去年6月试点运行。

  新规为业主和消费者提供安全指导

  “住过宁波不少民宿,其实也发现过部分民宿的灭火器过期,没有安装烟感器,还有疏散通道有杂物等问题。”市民郑涛告诉记者,新的规定出台后,能使民宿业主重视消防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意识。

  “由于部分民房在通道、楼梯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难以通过整改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一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江北街道民宿业主告诉记者,“新的规定对民宿(农家乐)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非常高,也明确了日常管理规定,解决了不少民宿业主审批麻烦的困境。”

  “目前,该规定是在试行阶段,作为基层单位,我们还会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改进,确保民宿(农家乐)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奉化消防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标签: 农家乐;规范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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