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邹洪珊 通讯员 许波涛 陈艳艳)同桌共饮尽欢畅,大意酒驾阴阳隔。
一对好友聚餐饮酒后相隔半小时先后离开,却在途中双双遭遇车祸,一人驾摩托撞倒路人逃逸,一人走路遇上车祸身亡。谁也没有想到,两人的遭遇,竟是同一个事故。
昨天,慈溪法院介绍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
好友聚会喝了点
他酒后驾车就出了事
宋某和游某,在慈溪同一个工地打工,因为都是四川老乡,彼此成了好友。
今年1月4日下午4点半,游某和宋某从彭桥出发,一起到庵东的朋友处聚餐,席间边说边笑,几个朋友喝了两瓶白酒。饭后,宋某说他有事要打车先走。约半小时后,游某也告别朋友骑上车回家。
晚上7点半,游某驾驶着摩托车,沿历崔线自北往南行驶。
当时起雾了,路上也没有路灯照明,因为有些醉意,他也记不清有没有开大灯了,只记得自己的车速不快,大约40码。
开到慈溪宗汉街道时,一开始,游某看到一个黑影,就踩了一下刹车,并往右打方向,但还是来不及躲闪,撞上了行人,自己也连人带车摔倒了。
当时起身后,见那人倒在车子后面,游某慌忙扶起车离开了现场。
喝酒骑车撞上人了,一个在外打工的又没钱赔。游某心里很害怕,可也记挂着,那人伤得不知道怎么样了。
可他没有想到,他肇事逃逸后,倒地的行人被途经此处的三辆小轿车相继碾压。
最终,被撞的行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终因重型颅脑外伤、颅内出血死亡。
一对好友
酒后悲剧“相遇”
游某出车祸的当晚,还发生了一件事。
游某惊魂未定地到家,就接到一个住在龙山的朋友来电,说工友宋某在历崔线出车祸死了,这让他心里“咯噔”一下:同一条路上,时间也这么巧,自己撞的会不会就是他?
事实上,当晚聚餐,宋某还是游某开摩托车去接的,因为宋某要先走,就自个步行回家。
听到工友出事了,隔天一早,工地的人都去了医院。
听完家属的描述,游某脸色发白,最不想发生的事还是来了,自己撞的正是好友宋某。
在医院见了死者宋某,游某没有勇气开口向死者亲属承认。
回到家后,游某也是逃避。可越逃避,心理越是煎熬,他终究顶不住内心压力,和家人坦白了一切。
在家人的劝说下,1月6日,游某向警方投案。
法庭上,面对老友的家属,带着镣铐的游某一脸懊悔,只是承诺,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等有钱了慢慢还。
酒后驾车的游某
负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游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事故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
而事故发生时,宋某未靠边行走,也有一定的责任,而后续三辆碾压死者的小轿车,驾驶员疏忽大意,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最终,游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3年4个月。
法官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为游某没有对摩托车投保交强险,故赔偿的部分,游某都要自己承担,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而在判决前,死者家属也和三辆车的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目前,事故民事赔偿问题已通过诉讼全部解决。
案子说完了,法官也想说一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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