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拖欠十来名工人工资共50多万元之后,慈溪一家石材厂老板失去联系。最终,这名老板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截至今年12月20日,宁波已有16名恶意欠薪老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审判。这里,也给老板们提个醒——拖欠职工工资,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这家石材厂开在慈溪市观海卫镇,老板蔡某拖欠十来名工人工资共50多万元。工人见讨不回钱,就向慈溪市人社局投诉工厂欠薪。
2015年8月31日,慈溪市人社局责令被告人蔡某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但是,蔡某仍失去联系。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不过,事情还没完。蔡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老板欠薪的套路都差不多。毛某,是象山一家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至2012年11月,该公司拖欠133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53万多元。
象山县人社局接到职工投诉电话后,责令该公司于2013年3月7日前支付拖欠职工工资。但是,毛某一直拖着不付,并且以改变联系方式、离开象山县等手段逃避支付。
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也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年来,宁波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四部门加强配合、紧密协作、信息互通,在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2016年,宁波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6件,公安机关受理立案44件。截至目前,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案件16件17人,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理完结15件、判决16人。
在此,人力社保部门提醒用人单位,要做到工资不拖欠。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的,人社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如被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支付的,将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人力社保部门:被欠薪可拨打96309反映
广大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有劳动合同或协议最好,如果没有,尽可能收集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考勤卡、饭卡。平时,劳动者也要注意多保留这些证据。
劳动报酬一旦被克扣或拖欠的,劳动者可及时拨打劳动保障维权电话96309(元旦至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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