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图中蓝线图所示)
爆竹声声辞旧岁,合家欢乐迎新春。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宁波也将迎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期。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共19天,可燃放天数与去年相同。限放区域范围已基本涵盖整个宁波城市建成区。
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2.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具体范围:海曙区古林镇的俞家村、施家村、鹅颈村、葑水港村、戴家村;海曙区石碶街道的栎社村、汪家村、后仓村、黄隘村。
3.宁波市轻纺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梁家路以东三江超市、竹木市场、梁家村、建设银行区域;南至34省道轻纺城段以北;西至塘西中路南段、石碶街道社区卫服务中心(吴剑鸣医院)以东、塘西中路轻纺城段(至商贸路口);北至商贸路沿街两侧、东方苑小区区域。
4.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海曙区部分区域。具体范围:机场路以东,与江北、鄞州区相连围成区域。
2.鄞州区部分区域。具体范围:鄞州大道以北,福庆南路以西,奉化江、甬江以东,与高新区相连围成区域。
3.江北区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甬江街道;庄桥街道部分区域:北至原火车北站货运线,南至姚江,西至江北大道,东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围成的区域。
4.高新区行政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一)宁波中心城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2017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22(农历十二月二十五),不得提前配送。季节性零售经营有效期满后,批发单位应在2017年2月15日(正月十九),将负责配送的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回收或代为保管。
烟花爆竹违规经营可拨打安监局举报电话:12350。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可拨打公安局电话:海曙区81987110、江北区87679370、鄞州区88155093、高新区87900110。
新闻多一点
十个部门联合倡议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护环境,减少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最近,市文明办、市安监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市民以实际行动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使宁波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十部门倡议,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过清新、清洁、清静年;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同时,倡议呼吁市民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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