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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共自行车乱停乱放成问题 到底该如何规范?
2017年01月06日 14:20:07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张明强

一辆共享单车倒在路边,无人管理。

  一则宁波公共自行车修理工扔了共享单车的新闻近日引起市民关注。记者了解到,共享单车随时随地可以租还车的特点赢得了很多市民的喜爱,但车辆乱停放问题也遭到诟病。

  城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认为,从经营模式和绿色出行的角度考虑,共享单车可以持续发展,但也面临着“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不彻底、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等新问题,亟待相关部门出台措施来规范管理。而市场监督部门表示,尚未接到有关管理规范共享单车的文件。

  共享单车无序停放是个问题

  3日,有市民拍摄到一段视频:在鄞州区东裕菜场旁,3辆共享单车因停放在公共自行车桩位,被宁波市公共自行车修理工扔到马路上。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广泛关注。

  据了解,共享单车进入宁波已有近两个月时间。去年11月16日,“哈罗自行车”进入宁波,20天后“摩拜自行车”也紧随而来。和目前的公共自行车相比,共享单车没有固定桩位,更加智能化———自行车中安装了一个智能终端和GPS定位装置,依靠车轮转动来产生电量。

  市民借车时,只需在手机上安装一个APP,支付一定的押金,扫描自行车上的二维码信息,车锁会自动打开。还车时,只要在车上手动落锁就能完成扣费。目前,共享单车的使用费用是每半小时1元。通过互联网定位,用户可以提前15分钟锁定并预约周围的自行车。

  由于没有固定的桩位,只要是路边可以停放自行车的地方,理论上都能还车。但无序停放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使用过共享单车的市民。梁女士说:“视频中的扔车行为有些过激,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甚至占用盲道、公交车站台等,确实需要管理。”

  李先生认为,仅靠个人自觉停放共享单车,这是不够的。人的素质有高有低,需要用制度加以规范。

  小张认为,共享单车的放置地点应该有规定,汽车乱停要罚款,自行车乱停就没关系吗?

  另一名市民说,这种自行车属于经营行为,乱停乱放占了人行道,和小摊小贩占道经营没有本质区别,为什么没人去管这种自行车呢?

  用户的不文明行为该如何规范?

  昨天,记者也体验了一回共享单车。手机下载APP、扫码开锁后,记者骑上了一辆共享单车,12分钟后,顺利还掉了车子。总体感受是,虽然借还使用方便,但有待改进的地方也不少。首先,车身比普通自行车重,坐垫不能调整,在骑行过程中舒适度并不高。其次,减震性差,骑行时比较颠簸。据了解,这种自行车为实心轮胎,再加上轴传动,骑起来比较费力。

  在记者展开调查的时候,多名用户还反映了共享单车难找的问题。“看手机导航,附近就有自行车,可怎么找也找不到,找车加上用二维码解锁就花了好几分钟。”市民王女士吐槽说。而有的人为了自己使用方便,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办公楼、小区楼道内。“我经常骑到我们单位楼下,下班了还能骑回去。”王先生一点也不掩饰共享单车带给他的便利,但他这么做却加大了其他用户找车的难度。

  那么,共享单车的经营方对防范不文明行为、规范停车有没有采取些措施?宁波“摩拜自行车”负责人江经理说,从目前其他城市的运营情况来看,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骑出服务区,一类是私自占用。他说,摩拜划定了服务区域,一旦有自行车超出服务区域,系统就会提示,同时后台会收到报警,并提醒用户。每名用户注册后,有100分的基准信用分,每次骑车加1分,有不文明行为将被扣分,如果违停,一次性扣除20分。当用户的信用分低于80分时,用车单价将提高到每半小时100元。

  通过用户的信誉来调节收费,并形成管理,共享单车的这套监管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行得通,目前还不得而知。

  至于乱停放问题,江经理说,由于没有固定车桩,用户只需要将自行车停放在城市道路两旁的白线内,或者不影响交通的自行车聚集区就可以了。

  需要相关部门提早介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汪老师认为,共享单车属于分享经济。我国城市人口多、密度高,只要加以规范管理,共享单车的发展对方便市民出行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目前“哈罗自行车”在宁波城区的投放量已超过2.5万辆,“摩拜自行车”的投放量也已超过2万辆。另一组数据是: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目前已覆盖市区,拥有1300个网点,超过3万辆车。

  城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和公共自行车相比,共享单车随借随还确实在更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但从个体、整体和全体的角度来说,它存在三方面问题,亟待政府部门提早介入,出台措施加以管理。

  首先是影响秩序。部分市民乱停放,归还无秩序,导致别人出行受影响,“我就好几次碰到共享单车停在路口、盲道上,甚至停在消防通道上。”

  其次是影响市容。“目前共享单车处于一种放养的散乱状态,市民骑到哪里就停到哪里。有的人为了赶公交车,车子还没停稳,一锁就离开了,车子倒地也不去扶。如果到处都能见到这种横七竖八倒放的自行车,那这个城市还美观吗?大家走路还方便吗?”

  第三是影响全体。“共享单车属于经营行为,停放没有规则,属于占道经营,如果不加以管理,势必引起不公平竞争。”

  基于以上原因,该工作人员认为,这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在指定场所停放共享单车,不能单纯依靠市民自觉停放。

  而海曙区市场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单车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她本人并不了解,市场监督部门没有接到过相关文件。


标签: 宁波;公共自行车;停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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