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近日,衢州市龙游县公安局民警将一本崭新的户口本送到小婷(化名)手中,女孩拿着户口本好奇的一页一页翻着,女孩父亲阿亮(化名)抱着小女孩一边不停的对民警说感谢,一边埋怨自己以前做事太糊涂。
小婷其实已经5岁了,但是却一直未上户口,糊涂的父母因为小婷出生时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连带着小婷的出生医学证明也未办理。之后,虽然补办了结婚登记,却一直未办理女儿的落户手续。可是女儿“黑户”多年但似乎也不影响正常的生活,父母俩便没有多在意户口的问题,也就没有为她补办户口。
今年上半年,在村干部多次提醒下,阿亮到公安部门户籍窗口咨询了补办户口的相关事宜,被告知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亲子鉴定等。阿亮觉得太麻烦,这事便一而再地拖了下来。直到几个月前妻子离家没了音讯,再想补办就更麻烦了。眼看女儿长大,上学在即,再加上村里农村股份制改革,女儿若一直落不了户口,接二连三的麻烦事会迎面而来。阿亮这才着急起来,他忽然想起了那些印在村口电线杆、公厕墙上的“办证电话”,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拨通了电话也成功“办理”了妻子的“身份证”。今年10月份,村里股份制改革搬上日程,阿亮犹豫了很久最后找出妻子的“身份证”准备铤而走险试一试。
11月12日,阿亮拿着妻子的假身份证在女儿出生的医院开了一份生产住院证明,并将材料准备齐全到了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结果不到一分钟就被窗口的户籍民警识破了假证。根据相关法律,阿亮因涉嫌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将承担法律责任。违法的事情虽然还未处理完结,可是女孩小婷五岁了还没户口,片警杜显松也跟着着急,他急忙着到医院、到村里走访取证,帮着阿亮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并第一时间送交审核,为小婷迅速落实了户口。
民警在此也要提醒大家: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即使没从事犯罪活动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案例中的方维国是因为不懂法才干出了傻事。另外,父母应按照规定及时为新生儿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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