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男子叶某从妻子处拿了些钱搞投资,为怕妻子起疑心,便弄了张“存单”说是投资收益哄妻子。不料,一次吵架后,妻子怕他拿走存单,去银行修改密码,结果露了馅,银行报了警。近日,男子叶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诈骗罪被上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40多岁的叶某之前有过一次婚姻。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后,叶某向妻子拿了15万元去承包装修,妻子一直问其投资收益,为让妻子高兴,他竟然想到弄张假存单哄哄妻子。
2015年1月,叶某通过路边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张某,要求其帮忙造一张人民币12万元的假存单,并支付150元费用。次日,张某、郭某夫妻俩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城北支行金额12万元的“存单”交给叶某。
据叶某的妻子说,当时丈夫给她这张农业银行12万元的存单,说是投资赚来的钱,还告诉她,要去取钱的时候和他说一下。她当时也没在意,一直把“存单”放在家里。2015年5月的一天,夫妻俩因生活琐事吵架,妻子怕丈夫把钱拿去用了,几天后,她拿着这张存单去银行改密码。工作人员一查,“存单”是假的,就报了警。法庭审理认为,叶某、张某、郭某伪造金融票证,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而在去年8月5日,取保候审期间的叶某又遭前女友举报,称叶某骗了她不少钱。
法庭查明,2007年左右,叶某和对方交往,当时确实也是奔着结婚的目的交往,前后从对方处拿走了70万元。2008年10月,因为叶某欠别人一些钱,就伪造了一张房屋产权证明,骗女方说有人帮他以内部价买了一套商品房,向女方拿走5万元。据叶某在庭上说,前女友报警几个月前,当女方知道叶某已经与别的女子结婚,便打电话给叶某,要么离婚,不然就告他诈骗。法庭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另构成诈骗罪。
除了叶某获刑外,张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两万元;郭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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