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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台州姑娘酒后考驾照 侥幸上车被逮个正着
2016年01月14日 10:23:04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金晨 通讯员 徐斐

  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说到考驾照,必定会引起不少吐槽,对无数小姑娘来说,学驾照几乎人生经历中最痛苦不堪的回忆之一。然而,在台州仙居,有个小姑娘在驾考之前,竟喝了不少酒,结果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1月11日上午7点30分,姑娘小泮开始进行科目三考试的其中一项模拟夜间灯光考试。仙居交警大队徐考官坐在副驾驶座上,检查了她的身份证等信息,并没有发现异样。开考后,小泮一边回答,一边操作灯光。几句对话过后,徐考官发现她说话时有浓郁的酒味。"你有没有喝酒?”小泮没有回答,抿紧了嘴巴。再三追问之下,小泮说自己昨晚喝过酒。

  徐考官随即中止了考试,并送其到仙居大路交警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是30mg/100ml。属于"酒后考试”。(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小泮姑娘声称昨晚朋友聚会喝多了,一大早起床后着急去参加考试,也曾想到酒味浓重会被发现,但又急于想拿到驾证,于是就壮胆怀着侥幸心理上车。不曾想,刚上车,就被考官逮个正着。这令考官也是哭笑不得:"以前根本没有这样的情况,胆子如此之大的学员还是头回遇见。”

  本次科目三考试,小泮已被取消考试资格,她需要重新报名等待参加下一轮考试。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处罚措施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而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标签: 考驾照;酒后考试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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