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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电动车死亡事故超摩托车非机动车总和 下阶段出台整治方案
2016年03月01日 09:13:49 来源: 台州日报 徐晔

  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2月18日上午7点10分左右,椒江大桥北往南方向红星美凯龙前方路段,一辆117路公交车为避让忽然变道的电动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公交车内11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在刚刚过去的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叶习义建议有关部门,凭借我市实行首次地方立法的契机,率先在全国推行电动车投保"交强险”。同时,交警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月2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台州"电动车交通事故”发案现状及安全防范对策》,再次聚焦电动车交通事故,营造"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交通管理群治群防氛围。

  电动车死亡事故远超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总和

  200万辆以上,这是目前全市电动车的保有量。在城区道路上,电动车数量占电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三者总数量的65%。庞大的电动车队伍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直接影响市民的安全出行以及和谐台州建设。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据2015年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涉及摩托车死亡交通事故共18起,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8%;涉及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共73起,占道路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32.3%。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已远远超过了摩托车、非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总和。

  "电动车没有保险,因此当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调解结案难度很大。再加上,电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现象也较为突出,破案难度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阮云星介绍。

  一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十分重视电动车事故预防工作,但由于管理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电动车违法现象依然突出,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清晨和傍晚事故多发,重点违法导致死亡事故比例大

  交警部门分析了去年这73起电动车交通死亡事故,得出一些规律——

  驾驶人户籍大多系外来人口,占电动车死亡事故的55.2%;驾驶人的年龄以中老年人居多,其中40岁以上的占76%;事故发生的时间段集中在清晨和傍晚,5点至8点占死亡总数的33.9%;18点至20点占死亡总数的23.7%;事故路段大多发生在机动车道及高等级道路,其中机动车道内发生死亡事故占81.4%、路口发生死亡事故占33.9%、国省道发生死亡事故占39%、村道发生死亡事故占33.9%;事故形式以"与机动车相撞”的比例最大,占57.6%。

  还有一个是,重点违法导致的死亡事故比例大。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占51%,车辆临近横过公路发生死亡事故占32%,在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发生死亡事故占22%。

  "从事故的主观原因看,是驾驶人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从客观原因看,则有车辆不上牌,驾驶人不考驾照、不买保险,车速、整车质量严重超标等方面。”阮云星介绍。

  开展秩序整治,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一次又一次的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也让电动车行车安全问题反复成为市民担心的话题。

  "从目前形势看,电动车的发展并没有因为目前频发的交通事故而减慢,电动车给交通安全带来的威胁正越来越大,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阮云星表示,因此,对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及矛盾应引起全社会的思考和重视。

  下阶段,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秩序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据了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正在出台电动车整治方案,锁定电动车的违规载人、闯红灯、违规进入一级公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根据电动车事故规律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意识,转变"电动车出不了大事故”的错误观念。

标签: 电动车;死亡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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