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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中丈夫割掉妻子鼻子 面对高昂手术费她无奈上网求助
2016年04月21日 16:58:10 来源: 台州晚报 包斌斌

  浙江在线04月21日讯湖北女子结婚8年连遭家暴,逃到台州打工。丈夫保证会痛改前非,她想到孩子心软,再次生活在一起,结果遭受更严重的家暴——

  昨天,一名在台州打工的湖北女子李云被丈夫割掉鼻子的新闻引起网友关注,丈夫在割掉她鼻子时狠狠地说:"你鼻子最好看,我就让你没有鼻子。”血淋淋的鼻子上缠着纱布的照片,惨不忍睹。

  李云结婚8年遭家暴忍气吞声,最终酿成惨剧。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已纳入法制轨道。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李云的不幸遭遇告诉大家,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能妥协退让,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躲家暴到台州打工

  "我叫李云,结婚8年,长期受到丈夫虐待,为了女儿我一直默默忍受。没想到他越来越过分,竟然割掉了我的鼻子。面对高昂的手术费用,我实在没有能力,所以希望社会上好心人帮我渡过这个难关。”4月19日中午,注册地址为台州的网友"Xiaocc1122”在新浪微博发布了一条求助信息。

  在李云发布的微博中配有两张图片,其中一张图片是李云被毁容前,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服,样貌清秀,另一张图片中,血淋淋的鼻子上缠着纱布,惨不忍睹。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身在温州的李云。

  李云今年30岁,湖北人。2007年,经过朋友介绍,通过QQ认识了湖南湘西的龙某。龙某比她大9岁,身高1米8,长相帅气,能说会道。李云陷入了爱河,孤身一人去湘西,与龙某住在了一起。

  但现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龙某没什么正当的职业,以开黑车为生,而且爱喝酒,醉酒后会乱砸东西,还打人。三个月后,李云怀孕了。随后,她得知丈夫有三个女儿,前妻就是被他打跑的。

  龙某还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李云生了女儿后,龙某就对她很不好,经常无缘无故打她。龙某还有疑心病,有时候连妻子出门都会跟踪。

  "每次被家暴后,我就准备出走,可他一道歉,再想想孩子,我的心就软了下来。”李云就这样忍气吞声地和龙某过了7年。期间,两人又生了一个儿子。

  原以为,有了儿子后,龙某真的能痛改前非。结果,2014年的一个晚上,李云和龙某因为2000元钱发生了争执。龙某把她拉到大街上殴打,并把她的头撞向路边电线杆,李云受伤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这次,心灰意冷的李云带着女儿辗转来到温岭城东街道,找了一份酒店前台收银的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白班夜班轮流。女儿则在当地的一家幼儿园上学。

  提离婚,鼻子被丈夫割掉

  2014年年底,因为想儿子,再加上龙某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改正,李云带着女儿回到了湖南湘西。

  2015年春节后,龙某和李云一起带着女儿回到台州,准备找份工作。在台州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龙某因为嫌苦怕累,没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还是酗酒。

  2015年3月31日晚上11点左右,龙某又喝醉酒,还吵嚷着要李云带着女儿跟自己立刻回湖南。李云躺在床上,背对着丈夫,因为气不过,说如果龙某不改改脾气,就跟他离婚。

  没想到,龙某一怒之下拿起了桌上的修眉刀,朝李云的鼻子狠狠割下,还说了句"你鼻子最好看,我就让你没有鼻子”。

  "我当时以为他用手指甲刮了我的鼻子,流血之后才发觉不对。”李云回忆道。

  随后,龙某用毛巾勒住李云的脖子,并凶狠地扯下她没有割掉的鼻子丢到窗外。李云疼得大哭起来,熟睡的孩子被惊醒,丈夫看到孩子哭泣后才松开毛巾。

  "当时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拨打了120。”由于伤势太重,李云在温岭一家医院做了简单处理后,转院到温州一家医院。后来,再次转院到温州一家整形医院做治疗。

  丈夫涉嫌故意伤害罪正被网上追逃

  李云到了整形医院后,起初龙某还陪着她,但没过几天就催促她回湖南。李云孤身一人,害怕再次受到伤害,没有报警。

  随后,双方家人从老家赶来。经过商量,龙某的家人凑了5万元给李云,龙某还写了张15万元的欠条给李家,说自己回去筹钱,可一去就没了音信。李云的家人报了警。

  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警并立案,随后进行法医学鉴定。据温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李云鼻子自鼻梁中段以下缺损,鼻子大部分缺失(约70%左右),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鉴定意见为李云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昨天,记者从温岭警方了解到,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正被网上追逃。

  后续治疗费用还要二三十万

  为了治病,李云带着女儿在整形医院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因为没有鼻子,李云呼吸也会感到疼痛,更无法出去工作,一年多时间没有收入。

  幸好在亲朋好友帮助下,李云接受了一次整形手术,花了10多万元医药费。

  "医生说这个手术一次做不好,要花两年时间,费用还要二三十万。实在没有办法,我只能上网求助。”李云说。

  此外,让李云担忧的是,女儿本来去年就该上小学一年级了,因为自己治病和经济原因,孩子无法上学。

  法官:家暴受害者应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新法为像李云这样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温岭法院民一庭的法官赵敏丹表示,现实生活中,很多像李云这样的受害者,出于种种顾虑,一再忍让,结果只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让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受害者应该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反家庭暴力法》中有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保护措施。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受到家庭暴力后,受害者该如何寻求帮助呢?赵敏丹介绍,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此外,法律援助机构应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标签: 家暴;医疗费;求助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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