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4月12日,台州市派往北京的驻点招商人员正式到岗。接下来,我市派往上海、深圳的驻点招商人员,也将陆续到位。驻点招商工作的开始,标志着我市《市县联动招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入实施阶段。
2015年,我市完成招商引资361亿元,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今年一季度,我市招商工作实现"开门红”。在"聚焦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时代命题下,为加大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我市于上月31日出台《市县联动招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紧锣密鼓开始实施。
与以往招商政策相比,此次《办法》的特色体现在"联动”上。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对招商工作的奖励力度空前。
强化联动协动互动,采取三大招商措施
按照《办法》规定,我市采取三大招商措施,即驻点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招商。
驻点招商,就是紧盯我市招商项目主要来源地,即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首批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3个城市建立台州市驻点招商办公室,派驻招商人员进行招商。驻点招商人员要搜集信息,对接联络,跟踪服务。
专业招商,就是发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特长和职能优势,首先在10个部门设立专业招商组,包括文化产业招商组、重大项目和特色小镇招商组、先进制造业和信息产业专业招商组、科技项目专业招商组、金融产业专业招商组等。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厘清产业现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出台服务措施等,进行主动招商,做好跟踪服务。
委托招商,即在全市各异地商会全面设立浙商回归和招商引资工作站,依靠商会的力量进行招商。目前,81个异地商会已全部成立工作站。
市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杨俊说,《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动、内外互动的招商大格局。他解释说,以往招商工作以县级为主,不但存在各自为战的弊端,也不容易发挥市级部门的作用。
按联动招商新政,县(市、区)要动起来,市级部门也要动起来,强化"每个部门都是招商局,每个人都是招商员”理念。此外,商会也要把招商作为一项工作,营造内外互动的良好氛围。
项目奖励加工作站评比,奖励力度空前
杨俊表示,系统地提出驻点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招商,对我市来说是一种创新。市县联动招商也作为体制机制改革列为市委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
针对招商工作,除了配套的考评办法之外,最引人注意的,则是奖励政策。按照新政,招商奖励力度空前。奖励分为项目奖励和工作站评比两个方面。
按照项目奖励政策,驻点办、专业组、工作站及市级其他部门,每引进一个市外项目并落地的,由落地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给予奖励。总奖励经费按项目投资额分级累进计算,上不封顶:2亿元以内按万分之五,2亿元至10亿元按万分之二,10亿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一进行奖励。联合引进的项目,则按贡献比例共享,奖励经费用于招商工作。
工作站之间,也有评比及奖励。每年年底,在对当年引进项目进行奖励的同时,我市还将对招商工作站进行评优。当年有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的可参评特等奖,奖金为30万元(名额只有1个)。一等奖3名,分别奖励15万元,但当年有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才可参评。二等奖5名,分别奖励10万元,当年有项目落地的工作站可参评。三等奖15名,分别奖励5万元,参评者当年工作考核得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
强化招商机制保障,配套建立四大制度
为保障市县联动招商工作的实施,我市还确定了相关工作机制。其一是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实施重大项目首报制度。各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和招商组,通过全市招商信息平台,及时上报、接收信息,实现招商信息共享。重大产业项目、世界500强企业、央国企等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在获得第一手项目信息或通过洽谈达成初步意向后,有关招商单位和产业部门应及时向市经合办备案。对提供有效招商信息或重大招商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落地时予以奖励。
其二是县(市、区)推介项目互通机制,招商推介项目要与驻点招商办、专业招商组、委托招商工作站互通信息,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进行项目选址、指标调整等工作,提高招商针对性和精准度。
其三是建立重大项目统筹流转机制,推动市县之间项目流转合作。凡是不具备承载条件或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导致招引项目无法落地或原有企业被迫外迁的,尽量在市内进行流转。
其四是建立领导联系商会和定期汇报制度。目前,王昌荣、张兵、薛少仙、元茂荣等市领导,都对口联系异地商会,力促项目回归。市委、市政府每半年专题听取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各驻点招商办、各专业招商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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