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5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行人在过斑马线时,很少能享受到这份“车让人”的待遇。
5月24日下午,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为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成果,从6月1日开始,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开展“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专项整治,将“人行横道斑马线”打造成“文明礼让的风景线”。
市区7处斑马线,21条道路、
35个路口成重点查处区域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开展“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专项整治,市交通警察局也新增了一批“秘密武器”。
“目前,我们一共新建7套‘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固定抓拍系统设备,我局还配备了12套抓拍“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的移动设备,通过科技手段对市区的主要路段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行为进行查处。”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涌说。
据介绍,7套固定抓拍系统设备分别安装在市区7处斑马线上。除了昨天本报报道的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台州日报社前(斑马线)、路桥区腾达路世纪广场前(斑马线)、黄岩区世纪大道与天长北路交叉口(斑马线)3处外,椒江区另外新增了4处,分别为海门街道枫南路枫南小区北门路段(斑马线)、海门街道机场路岭南小区西门路段(斑马线)、海门街道中山东路陵园路路段(斑马线)和白云街道白云山南路白云中学路段(斑马线)。
除了这7处斑马线安装有固定抓拍系统设备,市区交警部门还划分了‘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重点查处区域,涉及市区学校、公园、广场、小区等行人较多的21条道路、35个路口,届时交警将在这些重点区域进行移动抓拍。
“根据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陈涌介绍。
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
成为礼让行人示范车
在加大对人行横道前未礼让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我市交警部门也将耐心做好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严重交通违犯行为坚决查处。
据了解,市交警部门协同市文明办将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国家机关公务车以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私家车等作为第一批文明礼让的示范车,推动斑马线前的文明。如果这些车辆出现
违法行为也将被集中曝光,增强警示效果。
对于市民关心的违法取证,交警部门也很慎重。监控设备会抓拍到车辆和行人在斑马线附近整个移动轨迹,并以此作为执法依据,具体扣分罚款会根据车辆的停留时间来进行判断。
同时一线执勤警力统一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那些行人已经在过马路,还要脚踩油门加速从行人前面穿过的恶劣行为,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陈涌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整治机动车“人行横道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行人“见缝插针”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等“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查处,引导行人文明交通习惯的逐步养成。
“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之间应该形成良性互动。机动车在减速停车礼让时,行人也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保证交通畅通。同时,司机在礼让时或者行人在过马路时,可以做一些挥手等示意动作,来表示要礼让或要过马路。”陈涌介绍。
图为以上六种不同道路情况,司机该如何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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