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村
卫星村蒋经国旧居
张思村
金大田村窗外春色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一项造福农民、美化乡村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等不起、慢不得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工程。
据统计,台州市目前共有1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保护名录、6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省级保护名录,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地区之一。随着浙江省大举推进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台州市在2012年底成立了全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也纷纷成立协调机构,统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各项工作,构建“一县一高校”对接、“一村一首席”派驻工作机制,致力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合力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如今,台州市首批6个省级重点村已全面完成形象和进度建设,已于2015年底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并且是唯一一个所有项目村绩效评估全A的地市。而该市的黄岩区乌岩头村更是成为今年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现场会的参观点。
铿锵前行,落地有声。在台州的实践与探索下,坐落于此的历史古村落焕颜重生,以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契机,担负起传承传统中国文化的历史重任,驱动了富民增收以及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新引擎,为全省乃至全国古村落建设提供了范本和经验。
一种雕琢:传承文化 活态保护 记住乡愁
人赋予了事物以意义。保护古村落,不仅要保护古建筑,不能大拆大建,同时还要注重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保护和利用,更要秉持“以民为本,共保共享”的原则,坚持活态传承,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切实保护当地村民生产和生活的文化和习俗,有效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刚出炉的乌饭麻糍,透着热气儿,空气中熏腾着草本的清香与糯米的甜味。沿街走过,是旧时潮济老街的热闹模样。自2013年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以来,黄岩区潮济村按照“保护建筑、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的工作要求,在“三适原则”(适合环境、适用技术、适宜人居)的指导下,修缮、恢复潮济老街功能,留住正在消逝的历史,扎实推进产业经济、社会文化和空间环境“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一方面,潮济村本着修旧如旧、建新如古的理念,开展老街修缮和重要历史遗存重塑工作,还原历史场景;另一方面,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工艺、传统节庆、传统饮食等传统文化的挖掘力度,在延续乌饭麻糍制作、弹棉花、木刻等老街店铺经营的基础上,引进土法酿酒、乌木雕刻等商业项目,设立书法美术摄影作协四大协会创作室等,利用市场力量使古村落文化与现代商贸相结合,做活文化与经济的互动文章。
仙居县高迁村以当地历史与现实为出发点,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通过修缮保护高迁村古建筑群、传承和弘扬耕读文化以及无骨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高迁古村落“三百年古村,耕读立家”的特色风貌。
椒江区大陈镇卫星村,保留了蒋经国旧居等一系列民国建筑,还原了部分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建筑风貌,让在外的大陈籍台胞重回故土之时,能够游览旧家园风貌,回顾昨日之光景,增添归属感和情感寄托。
正如台州市农办有关负责人所言,建设美丽乡村,应坚持文化为魂。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既要美在“形”上,更要美在“魂”上;既要擦亮“面子”,又要做实“里子”;做到内外兼修、古今融合,推动美丽乡村从“外在美”迈向“内在美”。“村民能够改善自身的生活方式,是我们推进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最想看到的一幕。”他如是说。
因此,古村落建设既要传承乡土文化,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的热切期盼,把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结合起来,又要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从而在加强对传统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基础上,整体推进古建筑与村庄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凝聚人心,确保记住乡愁、留住记忆。
一种融合:统一规划 厚植优势 共促共生
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是美丽乡村升级版的重要抓手,需要与当前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农家文化礼堂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台州,古村落建设巧借东风,借势而为,在整个乡村建设的视阈下着眼于全域景区化打造,综合推进环境整治、古建修复、文化挖掘、产业发展,全方位、多维度推进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零落在各地的历史文化村落,是凝聚历史的乡土遗存,是当地最地道的靓丽名片、标志性建筑和重要旅游景点。台州在开展古村落保护的过程中,各地同时还纷纷启动了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庄布局和景观改造工程、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工程,同时还全面展开村域生态建设、古树名木保护和环境卫生整治,整个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机与活力盎然。
黄岩区引进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师生团队,对于精品线路的乡土化设计、乡村功能开发与水源地保护、历史文化价值挖掘等方面作出统一的规划指导。其中,四株八百年香樟古木守望的屿头村,不仅重新修缮破旧残败的房屋,还在民国风情的基调上,设有书吧、酒吧、设计工作室、手工艺作坊等,实现时尚与复古的完美融合,在乡野里呈现出小清新的慢生活。乌岩头村依山傍水,环境幽静,村内古建筑保存相对完好,且有黄仙古驿道穿村而过,于是该村围绕民宿型特色村,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栖居地加以打造,走出差异化发展的道路。
临海市岭根村,现存大量民国和清朝的古民居,且保存较为完整。因其有着深厚的古文化遗存体现、独特的宗族聚居模式,该村规划定位为“清朝民国年间居住文化体验之所、田园山居农耕文化展现之所、乡村民俗文化沿袭之镇、山水格局安居祥和之村”,贴合地方气质,又延展文化内涵。
玉环县东沙村通过规划,充分挖掘当地得天独厚的历史人文、渔村风情、自然资源,以公共艺术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当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着力打造以“东海魅力渔村、海上布达拉宫”为主题的特色美丽渔村。
仙居县高迁村规划以高迁村的历史与现实为出发点,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通过修缮保护高迁村古建筑群、传承和弘扬耕读文化以及无骨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高迁古村落“三百年古村,耕读立家”的特色风貌。
三门县东屏村素有浙东南“明清古建筑博物馆”美誉,该村规划以“海禁海防文化”为主题,打造中国海禁海防文化、蓝色国土意识教育基地,以展示明清两朝古建筑风貌为特色。
正如天台县张思村支部书记所言:“我们从不抄近路,一窝蜂地赶超,更多的是规划先行,冷静、踏实走好每一步。如今的规划,都是借由外向内发展,我们给未来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余地。”
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并非一时兴起,一日之功,这是一场可持续发展的漫漫长途。作为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技术依据,规划师等技术力量对古村落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避免了古村落保护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同样,这也就要求我们摸清古村落的真实情况,把握住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的精华所在。
心有丘壑,落棋无悔。每一步,台州都走得谨慎,走得坚定。
一种跨越:富民增收 产业集聚 全域发展
美丽乡村蝶变出美丽经济,离不开“全景化、全产业、全领域”的协作。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最终目的在于带动美丽经济,激发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乡村发展红利。从合理利用的角度切入古村落的保护,保护规划才有现实性,尊重保护区域内村民的发展要求,才能真正调动村民的建设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不仅是文化的保存与延续,更是惠及乡民,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在台州,“古村落+”大放异彩,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与乡村旅游、现代农(林牧渔)业、商业和服务业、休闲养老业、教育文化业等多方面有机结合,做出了多样化的开发利用,探求了其中更多的可能性。
在台州,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呈现多元的发展特点。其中整村保护,特色发展,打造成历史建筑博览、国学文化传承、生态农业体验、美丽乡村休闲、特色民俗观摩等不同特色的旅游村落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岩下村为北宋水利专家罗适后代的聚居地,计划通过对古建筑的修复、传统文化的挖掘,并联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开发,将该村打造成为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为一体,并相得益彰的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地。
黄岩区屿头村发掘历史建筑新价值,设立博物馆、纪念馆、手工业作坊、主题客栈等差异性旅游产业,吸引经济社会学者、历史学、文化学者、艺术家等专业人员入住、科研、休闲和观光。
天台县张思村以民俗文化建设为导向,充分发掘古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居民的归属感,同时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挥旅游业的联动作用,打造集“吃住游乐购”为一体的美丽产业。
黄岩区潮济村立足古街,充分利用黄岩中西部乡村旅游接合部、82省道与永宁江绿道交汇点的独特地理优势,以北洋镇美丽乡村农业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积极打造成具有强辐射力的旅游集散地,重新焕发商旅重镇的活力。
温岭市兰公岙村在保护好本村的环境资源的前提下,将本村定位为农家乐旅游特色村,招商引资,于2007年建成舍得农庄。2012年在省、市各部门的合力扶持下打造了兰公岙樱梅园,占地面积100多亩,共有4000多株樱桃树和600多株黑晶杨梅,努力打造特色品牌。
路桥区金大田村作为路桥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先锋村,以村中明清古宅为重要依托,在古宅周围打造出一个田园式生态公园,公园中种植了大量的本土作物,其中的油菜花田和向日葵已成为全区一景,吸引周边的市民驾车前来驻足观光。同时还在古宅后方建设了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以休闲、餐饮、会务为主要形式,将金大田村打造成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短途休闲旅游基地。
在推进古村建设的过程中,新、旧村的统筹发展也是一大难题。而台州更是一开始就运筹帷幄,明确定位好新村和古村的不同功能,做好相互衔接,其中一个重要思路应该是“利用古村吸引游客,利用新村完善的设施服务游客”。一方面要保护旧村的原生态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发旅游特色资源;另一方面是做好新村的规划、整治,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建设完善古村旅游服务的各项设施,如餐馆、旅店、商店等,这些设施应大部分建在新村,避免在古村因过度建设而破坏古村的古朴氛围。
一种创新:制度改革监管并行 多方共建
古村保护,路在何方。毋庸置疑,政府在保护古村落的过程中担当着重要角色,然而社会力量的有效介入,才能真正推动和促进传统文化的保存与传承。发挥村民自治能力,与民间组织共同协力,共同监管,才能为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保驾护航。
每一个古村落,都刻有不一样的烙印。每一个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都自带个性特征,其壮大与发展,更需因地制宜,灵活变通。
三门县东屏村创新提出菜单式修缮及出资,有效解决了古建产权问题。具体为:古村落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重点历史建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公建项目由指挥部负责出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高保护修复价值的古民居,指挥部将分批、分期公示修缮改造范围和负责出资、建设管理工作,并与农户签订《古民居修缮(保护性重建)及使用权转让协议》,明确产权人需在修缮后将房屋租给政府使用30年(前10年无偿使用,后20年由政府或开发商以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出资租用)。目前已倒毁,但具有较高古建型制、深厚历史文脉,需保护性重建的古民居,由指挥部全额出资建设管理,重建完成后产权人需无偿租给政府使用30年;或产权人承担10%比例重建费用,重建完成后无偿租给政府使用15年。
在东屏经验的基础上,岩下村实行产权折算入股的形式,按照房屋的规格、完好情况等折算成股份入村集体账户,以后的开发使用等由村集体统一协调解决,进一步方便了后续的修缮以及开发利用。目前全村古建筑已基本完成签约。
加大投入,探索有效利用资金、资源的新方式。天台县张思村积极引进乡贤力量,借势发力,确立民营和国有资本进入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门槛,动员全村之力,共建美丽家园。如今规划在建的江南园林和古村博物馆,均由当地有名的浙商出资,极大地带动了乡民参与的热情,也大大丰富了古镇内涵,降低了政府的建设成本。
不得不承认,古村落保护与利用,道阻且长。但是一点点的进步与提升,都是我们前进路上的熠熠星光。隐匿在乡里民间的古村落,它们是时间停留、历史沉淀、文化积蓄的瑰宝。抹去时间的尘埃,台州以满腔的热情和挚爱重新审视域内的古村落,以美丽乡村转型升级为契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从“物的美丽”向“人的美丽”迈进,改善乡村生活生产方式,构筑新经济时代下古村落的经济布局,让这里,历久弥新,隽永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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