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7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陈久忍) “范某,违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徐某,非法携带刀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纪委对辖区两名违纪党员作出了处分决定。不过,与一般查处有所区别的是,这次处分的两名党员都是在违纪后,投案自首接受纪委处理的。
据统计,去年11月到今年4月,北洋镇共有9名违纪党员投案自首,主动交待违纪问题。
范某今年73岁,北洋镇岭下村人,是一名有36年党龄的老党员。去年10月,因为用易燃的三合板对自家出租房进行隔断,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半年来,对这一处罚,范某一直没有主动交待;由于怕整改后房子租不出去,出租房的消防整改也一直没到位。
今年4月1日,北洋镇纪委书记张君斌带队,到岭下村讲党课,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堂课触动了听讲的范某。“作为一名老党员,更应该以身作则,绝不能带头违纪。”下定决心后,4月15日,范某主动来到镇纪委,交待了自己曾被拘留的事实,并拆除了房间隔断,完成了出租屋的消防整治。
据悉,不仅在北洋镇,黄岩区每个乡镇或多或少都有党员自首交待问题的案例。黄岩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这首先要归功于当前从严治党形成的高压氛围,违纪党员背负着越来越大的心理压力;此外,黄岩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治、信访化解年、农村作风巡察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宣讲,利用“清风茶室”平台,开展抓早抓小教育,定期向社会通报违纪案例等,对党员干部的触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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