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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网上可查导游是否讲诚信 进黑名单将处处受限
2015年11月18日 09:37:40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记者 刘彩玲

  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打着低价高品质旅游的旗号,结果却是压缩游览行程,变身强制购物团……这些旅游业不诚信现象今后将越来越少。记者昨从温州市旅游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7年底,温州将逐步建立起较为全面的旅游市场信用体系。

  那么到底如何建立旅游市场的诚信体系?如果出现旅游不诚信的行为,政府层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惩戒?该《意见》的起草者、市旅游局副局长陈秉辉昨天接受专访。

  1、问:旅游业失信黑名单针对哪些人?

  答:按照旅游业失信黑名单相关制度文件,面向旅游企业法人和旅游其他组织,同时也涵盖自然人。重点针对旅行社、导游、领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司法或行政认定后,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2、问:很多人都觉得,加快旅游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比较概念化,具体如何操作呢?

  答:加快旅游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听起来比较虚,事实上,我们打算分三部分来操作:首先要推进信用信息标准化。对旅行社、导游、领队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

  其次,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旅游企业和导游、领队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登录、检索、查询功能。打个比方说,我报名参加的这个团带团导游诚信不诚信,作为普通游客,我要能够快速查询到导游的诚信度。

  另外,我们还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换句话说,旅游部门还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依托"浙江旅游”、"温州旅游”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披露。

  3、问:如何完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的信用信息记录?

  答:我们的初步设想是,旅游主管部门要在2016年前,建立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记录的全覆盖和电子化存储。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受到失信(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旅游”、"温州旅游”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有了这些信用档案,就要做好信用信息的社会监督。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旅行社、导游和领队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旅行社、导游和领队对信用信息要进行更正,那么更正前后的信息要同时公示。当然,我们还会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于旅行社、导游、领队有违法记录,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严重失信行为,公开向社会发布,严重失信行为的旅行社信息公布期限为3年。导游和领队失信黑名单记录期限为5年。

  4、问:对于旅游企业、导游和领队来说,诚信有哪些好处?失信有哪些损失?

  答:那肯定要让守信的旅行社、导游和领队觉得守信"值”!对于守信的旅行社,以后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中将依法给予优待;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予以便利,并简化审核程序;对待信用等级高的旅行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列入守信名单。对守信的导游、领队在资质管理、晋级审核、评优评奖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优待。

  以后我们对失信的旅行社,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对失信的导游、领队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等。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旅行社、导游和领队采取上述措施外,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和从事导游、领队等业务。

标签: 导游;黑名单;诚信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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