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昨天,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6年度流通领域取暖器材质量抽查检验通报》。该通报显示,抽检30批次取暖器材中,不合格的有22批次,不合格率为73.3%。
从公布的不合格名单看,此次抽检的取暖器材类型有贮水式电热水袋、暖手宝等常见类型,多为省内义乌、宁波余姚以及温州本地企业生产,涉及沃森、新康、天虹、红泰等17个品牌。抽检不合格原因有5项,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报告分析指出,抽检项目中的"耐热和耐燃”一项,是涉及产品质量的关键项目。绝缘材料的耐热不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电流过大、使用环境温度过高等原因出现过热情况,将导致产品结构变形,影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而绝缘材料的耐燃不合格,则说明产品未采用阻燃材料,可能有火灾的危险。而公布的抽检不合格的22批次中,包含该项不合格项目的批次多达20项,这说明市面上多数"电暖宝”产品质量不过硬,安全系数较低。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黑榜单”上的问题产品。市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取暖产品时要仔细观察,千万不要盲目听信某取暖产品如何便宜、保用多少年等方面的承诺。选购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有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看包装是否印刷清晰,型号规格、厂名、厂址是否齐全,不要选择外观粗糙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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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合格”又不合格
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又一次选择了在这样的时间,通报了2016年度流通领域取暖器材质量专项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抽检30批次取暖器材,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73.3%。
为什么要用"又”字?因为,去年的3月20日,记者曾报道过市场监管部门"春暖花开时,才公布取暖器材抽检结果”的迟缓工作节奏,可惜的是,一年过去了,这样的抽检节奏,再次发生。
在温暖的南方地区,取暖器材,比如取暖器、电暖袋、电热水袋等,都属于"端午日卖菖蒲”,只有在冬季才会有市场,才会有市民去购买。因此,及时有效公布取暖器材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指导市民购买意向,对于将劣质产品摒弃在市场外,是十分重要的。
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项目说明中,"耐热和耐燃”"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以及"结构”项目,都与使用者人身安全息息相关。目前市监部门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问题产品,可现实情况是,经销商该卖的早卖了,消费者该买的早买了,如果有隐患也已充分暴露,甚至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
当季热销产品的检测,应是给百姓购买时提供可靠的安全选择依据,遗憾的是,连着两年,我们看到的是"过季”的监管。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公路上有个事故隐患多发地段,管理部门不去整改,却在前面设置了一个超速摄像头,只要稍有违章,一律收到罚单。这样的事后处罚,能从根本上起到减少事故发生的作用吗?。
只有及时应时的抽检,才是对消费者利益负责的抽检,才是贴近民生的作为。希望这种"过了端午查菖蒲”的事,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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