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傅某,苍南人,瘦高个,曾经是平阳县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售楼部的置业顾问。不过这个长相斯文的小伙,编造内部6.5折价券的幌子,数月内骗取21名受害者1200多万元,在网络赌博中输到只剩不足72万。
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开庭,傅某供述,他的堕落竟缘于一枚捡到的公章。
大忽悠:花78万能买121万抵用券
“赌痴”,可能是对傅某最合适的形容,他沉溺于网络赌博,去年1月初仅在一家名为“澳门皇冠”的赌博网站就输了数十万。
这也成为他开始骗钱的主要诱因。
傅某供述,公章是公司搬新大楼时,他无意中捡到的。然后,这个业绩一般的小伙子,突然动起了歪脑筋。
彼时,万达广场推出“商铺置换”活动,主要是弥补一期购房业主因房价下跌衍生的不满。折扣最后定在8.5折,但没补现金,而是发放了抵用券,可以购买万达的其他产品。
傅某假借公司名义开始忽悠,称已付首付款未办理按揭或新购房产的客户,只需现金付清购房款就能享受6.5折优惠,转售证明等由他提供。
花174万在万达广场买房的朱先生,交了首付款后,还有余款未结清。他听闻了6.5折抵用券的事,正感叹没有门路弄到。去年5月,傅某找到朱先生,最终忽悠他花78万买了121万的抵用券。
售楼的收银方式通常有两种,在公司财务室进行刷卡或者转账至指定银行账号,置业顾问并没有权利收取或代收相关款项。可这笔钱打进了傅某的私人账户,解释是要直接给一期商铺业主,入公司账就成不了事。
就这样,傅某以类似手段共骗取1213.256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71.79万元。
小心机:窃取协议还仿造出纳签字
要让受害者放心,花言巧语肯定不够。
傅某从万达公司窃取了认购协议、收款收据等,并照着模板自制了房款转售证明等材料;盖上公章后如假包换,很难让受害人起疑心;至于收款收据,他仿造了出纳人员的签字。
只是,签字毕竟没练熟,最终让一个受害
人看出端倪,去万达营销部查账后牵出真相。
“为何要骗取被害人钱财?”
傅某交代,刚开始没想骗这么多的,却一步步陷进赌博深渊:“只好一个接一个地骗,我以为可以赢钱还的……”
公诉机关认为,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傅某在最后陈述时称,自己会在改造后对被害人尽最大努力进行弥补。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些钱业主能索赔吗?
吴建胜律师(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傅某以公司名义编造不存在的“抵价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他人财物,依法涉嫌诈骗罪。因数额特别巨大,依据刑法规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因犯罪骗取的款项依法应当退还。
本案由于傅某骗取的款项因赌博几乎糟蹋殆尽,实际已无法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必然会出现万达公司的责任争议。傅某作为公司员工持有公司公章,使用的是公司标准的相关凭据与受害人建立合同关系,从常识以及社会交易习惯判断,受害人有理由相信该行为属于公司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表见代理。
万达公司丢失公章后应当采取一切方法让公众知晓该事实,并且在认购协议、收款收据的保管上亦存在疏漏,过错较为明显,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可以不知情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赔偿后可依法向傅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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