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晚上睡不着就出去逛逛,顺便去拉拉车门。3月6日,王某被警方抓获,短短的数月时间内,已经作案五六十起,警方在他家中搜出了20来个包包,而这些包都是他拉车门"拉”过来的。
3月4日,停在市区雪花巷的一辆宝马轿车车内物品失窃,鹿城公安分局水心派出所接警后介入调查。民警发现,宝马轿车没有任何被撬车门或车窗被砸的痕迹,只是车门随手一拉就开了。
车主称,车子是3月3日晚停在这里的,次日上午过来取车时,发现放在车内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车内物品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车主说,那晚停好车离开时,应该是忘记了锁车门。
民警经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3月3日晚8时左右,就在车主停好车离开后不久,一名30多岁的男子出现在该车边上,并拉开了该车车门……
显然该男子有着重大嫌疑,通过各种侦查手段,警方找到了该男子的落脚点,经一天的蹲点守候,成功将该男子抓获。接着,在该男子的家中,民警除了找到宝马车上失窃的这台笔记本电脑外,还搜出了大大小小20来个包,其中不乏一些名牌包。
经查,该男子姓王,37岁,瓯海人。王某交代,他拉车门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之前,他自己的车内物品被人偷过一次,因此一直耿耿于怀。再加上他晚上睡不着,经常有出来走动。去年底的一天,他外出时,随手拉开了一辆车的车门,并且从车内偷得了一些财物。有了这一次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晚上经常出去拉车门,几乎无所不偷,除了财物外,各种酒、香烟他都要拿,当然只要是车内有包,他也都会全拿走。
王某说,包内大部分都是衣服,有少量的现金等财物,偷过来的烟都是自己抽外,其余则是能卖的卖,不能卖的就扔掉,只有包都留下并"收藏”起来。
民警介绍说,从去年底开始至今,王某就已作案五六十起,几乎每次出去都能拉开一些车的车门。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车主,下车离开时,千万要记得锁好车门,并且记住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一旦遇到车内物品被盗,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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