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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消费谨防“美丽陷阱” 冒牌迷人眼代购维权难
2016年03月16日 10:21:53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叶凝碧 实习生 詹杭剑

  街旁林立的化妆品店。资料图片

  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喜欢打扮化妆,喜爱保养护肤,以姣好的形象悦人悦己。

  如今,购买化妆品的渠道越来越多,专卖店、微商、海淘、代购等,加之争奇斗艳的各种品牌,化妆美容已然成为一门学问,令众多消费者目不暇接,甚至不慎遭遇假冒伪劣产品,让"爱美”成了"碍美”,有苦难言。

  据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化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共计161起,2015年12月至今年3月,投诉、举报案件26起。

  数据背后,如何擦亮眼睛,躲开"美丽陷阱”,如何自我维权,保障消费者利益,是每位爱美女性的"必修课”。

  数据>>>

  每两天一起投诉

  过期冒牌"迷人眼”

  记者从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获悉,2015年全年,我市关于"化妆品”消费投诉与举报案件共计161起,其中投诉115起,举报46起。如此换算,每两天就有一名消费者因化妆品纠纷问题致电12315维权。2016年第一季度(按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计算),投诉与举报案件共有26起,其中投诉案件23起,举报案件3起。

  在投诉、举报内容中,"产品使用后过敏”、"虚假防伪码”、"日期批号有误”等问题较为常见。例如,有消费者在"微来购”平台购买了3盒百芷集品牌面膜,使用后却出现了轻微过敏。第二天检查产品外包装的防伪码,刮开之后在品牌官方查不到任何正品的信息,最终被该品牌厂商鉴定为假货。

  另外还不乏瓶身上的批号与限用日期与外包装盒不同、食药监网站上无法查询到产品、外壳套用大品牌包装、假冒正品等情况,更有如孕妇这样的特殊消费者群体,在购买"孕妇专用”产品时,受到店家"忽悠”,买了"非孕妇专用品”,回家看过成分表和说明书后,才得知受骗。

  走访>>>

  海外品无中文说明

  小样不见生产日期

  记者昨天走访市区纱帽河、第一桥等地部分化妆品店后发现,大部分商品从外包装、标识、说明来看,均能做到规范合法,但也有无生产日期、无中文说明、标注不清晰的商品。

  在纱帽河一家化妆品连锁店里,一款美国进口的防晒产品"水宝宝”在货架上很醒目。记者随手拿了一瓶防晒霜查看,发现瓶身上全是英文说明,找不到任何中文标注和翻译。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国外进口的化妆品,必须有完全的中文说明。随后记者向营业员询问产品中文介绍和生产日期,对方却一点也答不上来。

  在另一家彩妆店里,货架上一款口红小样,以每支5元的低价出售。记者挑选了其中几支,发现外壳塑料包装膜上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的标注,而店方则回应说:"这是小样,一般不写生产日期的,但东西都是刚到的。”但根据《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只要是在国内生产的化妆品,不论是销售品还是赠品都必须印有生产日期。预售资金监管主要靠银行和企业自律。

  提醒>>>

  识别真伪需"三看”

  "灰色代购”维权难

  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的工作人员提醒,购买化妆品时至少要"三看”。一看产品标签上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厂商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标志、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有的产品还应有安全警告、使用指南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其次要从包装容器上辨别,伪劣化妆品瓶身往往较为粗糙,有明显疤痕或条纹,瓶盖与瓶口配合不紧密、易脱落,遇到这种商品最好不要购买。工作人员介绍,最后"一看”要关注产品质量,从颜色、气体、稀薄、浑浊程度和黏稠度辨别。若发现颜色变深,或间隔有深色斑点、化妆品膨胀、油水分离、浑浊不清等情况的,不建议购买。消费者可通过化妆品批准文号,登录国家食药监管理局网上数据库,或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查询化妆品的信息。

  针对现下流行的海淘、微商、代购等新购物途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监管规定并不合法,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或产品问题,很难得到合法保障,建议消费者去正规商店购买,并保留好票据。

 

标签: 化妆品;陷阱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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