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出新规严管村干部 不作为、乱作为将下课
2016年05月22日 13:31:46
来源:
温州晚报
浙江在线05月22日讯 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兑现村干部“创业承诺”的,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的,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秩序的……村干部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或将“下课”。泰顺县近日出台《泰顺县不称职村干部处置暂行办法》对村干部进行严管。
该《办法》主要将村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分成了六大类,分别为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不作为、乱作为;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其他情况,六大类事项又细化成了28种具体情形。“综合平时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群众来信来访的反映和日常掌握情况,发现村干部存在上述情形的,将通过组织调查、调查决定、组织处理等程序对不称职村干部采取诫勉、辞职、罢免等措施。”泰顺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办法》同时规定,对处在不胜任边缘的村干部,实行诫勉,诫勉期一般为2个月,诫勉期满后,乡镇党委对诫勉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解除诫勉。考察不合格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令辞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劝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罢免。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劝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有关规定终止其成员资格。
标签:
村干部;不作为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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