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6日讯 为惩戒逃废债行为,今天温州第六批“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专项行动失信人对象名单公布。据介绍,此次公布了37名失信人,个人方面着重曝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曝光的企业失信人案件20例,包括温州市鹿城森狼鞋业有限公司、温州锦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失信情形多数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有企业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企业负责人因妨碍司法处置公司财产被司法拘留等。同时公布的打击企业逃废债典型案例中,包括了“虚拟转让股权”案、“隐匿账本转移资金”案、“阻碍抵押物处置”案。
在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试图通过隐匿会计账册拖延时间,法院在破产立案后曾多次催促李某上交相关完整账册,其一直不肯交出。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李某以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账册、会计凭证罪,骗取贷款罪以及职务侵占罪被批捕。
个人涉案17例,失信情形包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涉嫌拒执罪。据介绍,此次个人打击集中在涉嫌拒执罪,此类失信人不仅触犯了民法,也已构成刑事犯罪。
在典型案例中,记者看到一起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被判刑的案件。2014年1月13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对陈某与犯罪嫌疑人潘某及季某追偿债务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犯罪嫌疑人潘某及季某共同偿还陈某担保代偿款102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但犯罪嫌疑人潘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并私自将其名下所占某矿业公司20%的股权转移至其儿子名下,造成判决无法执行。去年年底潘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外,记者在名单上看到,大部分的失信人都带有法院执行号。这意味着这些失信人已经列入了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人名单,在进行高消费、乘坐飞机、入住星级宾馆时都会受到限制。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惩治“老赖”的方式,除了公开曝光外,还会进行金融服务惩戒、金融监管惩戒、行政管理惩戒与司法惩戒等。对已完全履行义务并征得司法机关和金融监管单位同意、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司法机关确认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可以解除相关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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