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7日讯 “这篓子又不能吃,竟然按杨梅价出售给我,太不合理了。”6月30日,91岁娄老伯提着一只篓子来到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自己购买了一篓杨梅,重30斤,但回家称后发现,装杨梅的篓子竟然占了5斤,当即傻了眼。
这篓杨梅是当天娄老伯在当地农贸市场里购买的。娄老伯说,由于时间比较匆忙,当时也就没多想,心想一个篓子应该也没多重,买完就拿回了家。回家后,他将杨梅从篓子拿出来放好后,准备将篓子丢掉,但拎在手上感觉有点重,就拿了家里的秤称了一下,结果发现这篓子竟然重5斤,这就意味他买回的杨梅实际只有25斤。
之后,娄老伯提着篓子回到农贸市场,找到商家讨要说法,但商家拒绝给予解释,这让他很郁闷。无奈之下,娄老伯决定向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刻向娄老伯了解详细情况,并陪着娄老伯前往商家处进行协商。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商家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并按照娄老伯的要求赔偿了10元钱。
据该局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来,12315曾接到不少有关水果批发“潜规则”的投诉,有些经营者将光鲜亮丽又个大的水果放在包装好的果篮或水果箱的第一层,而底层的水果则个头小且不新鲜,有的甚至已经腐烂;还有个别不良经营者使用塞了报纸、书本,甚至灌了水泥的包装箱,以增加水果的重量,侵害消费者利益。然而,因为消费者购买水果往往不会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所以维权常常受阻。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包装好的水果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要问清水果的单价及每箱重量、价格,对重量有疑问的要及时核对。
其次,最好现买、现包、现装,直接挑选新鲜水果,称好重量、计好价以后,再要求商家当面封装,不要买商家事先包装好的。
最后,消费者要主动要求店主开具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后维权。一旦权益受损,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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